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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苏州、上海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2 生效日期: 2007-05-22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杭新农办[2007]11号

各区、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月底,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高乙梁带领各区、县(市)农办主任和市农办各处处长,到无锡、苏州、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新农村建设。考察团认为,无锡、苏州、上海的新农村建设思路新、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有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杭州学习。现将《无锡、苏州、上海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借鉴三地经验,研究解决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热点、难点问题。

2007年5月22日

无锡、苏州、上海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杭州市农办新农村建设考察团

  4月25日―28日,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高乙梁带领各区、县(市)农办主任和市农办各处处长,到无锡、苏州、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新农村建设。考察团学习了三地新农村建设在机构运作、农村规划编制、农村“三大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和“三大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基础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的工作,并实地参观了集镇规划、村庄整治建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管理中心、高效农业示范点等。考察团成员一致认为,无锡、苏州、上海的新农村建设起步早、思路新、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有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杭州学习和借鉴。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无锡、苏州、上海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经验
  无锡、苏州、上海和杭州同属沿海发达地区,都处于快速城市化、工业化阶段,三地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始终坚持城乡统筹的理念,很好地解决了“三农”问题,以高效农业为特色的农业得到快速发展、以乡镇工业为先导的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以非农化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为重点的农村面貌明显变化、以打破二元分割为特征的城乡关系加快改善。2006年,无锡、苏州、上海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880元、9316元和921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9%、11%和10.4% 。其经验主要体现下几点。
  (一)构建强有力的新农村建设组织体系。为了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地都建立了完善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体系。无锡市成立了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下设农村规划编制、农村“三个集中”、农村“三大合作”、现代都市农业建设、农村保障体系、造就现代新型农民、推进造林绿化、帮扶农村困难家庭等八项重点工作办公室,各办公室明确职责、规范制度,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委还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五大督查组,由四套班子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同时,建立健全了例会制度、部署制度、推进制度、督查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督查组每年督查两次;每个月围绕一个主题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无锡市把新农村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列入了对各市(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未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参加市级各类先进评选。苏州市建立了市四套班子领导及有关部门与121个新农村示范村挂钩联系制度,发挥示范村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二)明确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三地都出台了推进新农村建设文件,明确工作目标。上海市先后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突出抓好“1966”(1个中心城,9个新城,60个左右新市镇,600个左右中心村)城乡体系规划落实,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农村倾斜,社会事业发展重心向农村倾斜;实施富民强村工程,和谐村镇工程。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行动计划》,明确既保持鱼米之乡优美的田园风光,又呈现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将苏州农村逐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区域分明、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社会文明、镇村管理民主的苏州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无锡市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并细分为中期目标、阶段目标和年度目标,在每年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与区县(市)和市级各部门签订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责任状。
  (三)完善新农村建设政策体系。近年来,三地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新农村建设政策意见。第一类是激励政策。主要有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扶持发展农村富民合作社、农业保险等政策。第二类是扶持政策。主要有推进“三个集中”、实施农村通达工程、加强农村改水改厕等等,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各项建设,显著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地在宅基地置换方面的政策也有特色,均采用先规划好农民集中居住区,然后将土地征为国有,地方部分征地税费立即返还,统一按规划建好农民住宅(主要有联体别墅与公寓两类),按拆一还一的要求以成本价(500元―800元/m2不等)售给农民,农民原住宅及宅基地全部交给政府,由政府统一清理后拍卖。如此置换农民宅基地可节约土地50%左右,政府将多余宅基地拍卖后,基本能维持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成本。农民搬入新住宅后,土地证、房产证可以同居民一样办理。第三类是惠民政策。主要有免征农业税、促进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万户农民扶贫帮困工程等等,农民从中得到了较多的实惠,享受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全面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体系。三地以“三个集中”为主线,积极编制内容全面、相互配套、可操作性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体系。无锡市编制完成了城乡融合、相互衔接、全覆盖的农村镇村布局规划(总规),形成了“新城-新市镇-新型农村社区”的三级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交通、生态、城镇组团、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分规),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空间网络结构。五个涉农区(县) 市分别委托知名大学编制完成了农村新型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规),基本明确了新型农村社区集群和新型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位置。2006年,该市完成了12个新市镇的城市设计工作及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182个新型农村社区集群的建设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苏州市坚持规划先行,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把城市各项专业规划向农村延伸。统筹兼顾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调整优化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的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城市发展区、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该市已完成镇村布局规划,正在抓紧编制农村“三个集中”控制性详规,配套制定农业生产力布局规划、水系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去年,该市777个行政村完成了村庄建设规划编制,176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开工建设。上海市在市农委专门设置了村镇规划处,负责新农村建设规划。立足于全市6340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制定了到2010年推进“三个集中”的规划,要求通过城郊互动,全面优化市域人口、城镇、产业等十个方面的空间布局。
  (五)大力推进农村“三大集中”。为了解决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推进中的用地问题,三地大力推进农村“三大集中”,并成为一大亮点。以无锡市为例,“三大集中”的具体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开发。在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建上规模的农业项目和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到2010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集聚。在工业开发园区及工业集中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上工业项目;对按布局规划要求逐步撤并的工业集中区,工业企业一律只出不进,并结合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按规划加快整合到位。到2010年工业开发园区和集中区的产出占全市乡镇工业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集中。把农民公寓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倡导集中连片建设农民新社区。在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安排新的住宅建设。2006年无锡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例达到52.95%,市镇工业集中区营业收入占乡镇工业总量的比重达到75%,拆迁归并自然村763个,建成农民安置房500万平方米。考察团参观的江阴市新桥镇就是“三大集中”的典型。该镇把全镇19.3平方公里分为三大功能区:7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7平方公里的生态农业区;5.3平方公里的居住商贸区。目前,全镇1.3万亩农田规模经营的面积已达1万亩,建成了省内科技水平领先的阳光农林科技示范园。建成了占地5平方公里的工业集中区,集聚了包括国内著名的阳光、海澜、精亚、建安等80多家工业企业,占全镇工业企业数的85%以上,95%以上的工业产值来自于工业集中区。实现“三集中”后,户均住宅占地面积(包括公共用地)从0.65亩左右下降到0.25亩左右,全镇可节约3000亩土地。
  (六)积极推进农村“三大合作”。苏南土地指标增长主要来源于农村“三大集中”,为在土地重组和集中过程中不牺牲农民收入和生活预期,无锡、苏州等地着力深化新农村建设的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三大合作”,实现富民强村。一是发展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2006年,苏州市累计成立了社区股份合作社460家,占全市总村数45%;入社农户47.03万户,占农户总数44.36%。去年一年,全市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平均收入272万元,比全市村级集体平均收入197.4万元高出74.6万元。股份合作社平均每股分红55元,享有股权的社员人均获得收入113元。无锡市累计组建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311家,持股农民总数达69.5万人,改制村已占到全市总村数的近三分之一。二是发展“富民股份合作社”。农村富民合作社,亦称农民投资性物业合作社,是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为苏州市所独创。其组织形式是以农民为主体,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集聚资金入股建社,按相关手续报建或购置标准厂房、集宿楼、服务业设施、农贸市场等进行物业出租,以及开展绿化保洁、物业管理等服务,所获收益按股分配。考察团参观的苏州枫桥街道就成立了“枫桥民发富民合作社”,该合作社将以街道下属的24个村股份合作社为股东,用增资扩股的形式吸收农民股民的现金认购。农民以股东户为单位自愿以现金入股,每股为5000元,每个股东户最高认购6股,股民入股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退股。合作社将投资1亿元分3期建造打工楼,为外企员工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富民合作社实行“保底分红”的股红分配原则,即前3年保底分红率为年8%,以后每年按企业经营收益状况逐步提高股份分红比例。苏州市现有富民合作社253家,入社农户2万户。三是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组建各类土地股份合作社。到去年底,苏州市已累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23家。去年一年,共有83.66万亩农用地实现了流转,农民流转1亩土地能获得600―1000元的租金收入。无锡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已组建216家,入股土地面积近10万亩,农民参加土地股份合作和土地流转并取得收益分配的比例达50.76%。四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06年,苏州市累计组建29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销售各类农产品53.5万吨,经营总收入25.2亿元,实现纯收入4亿元,按销售额返回社(会)员1.5亿元,按股分红0.5亿元,社(会)员户均纯收入达2.05万元。无锡市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6家,入社农户超过5万户,带动农户超20万户。
  (七)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苏南始终把“强村”、把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作为建设新农村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无锡市947个行政村,实现村级可支配收入32.94亿元,村均347.8万元。苏州市1446个村级单位,总收入37.5亿元,村均251.7万元;村级可支配收入28.5亿元,村均198万元。苏南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主要做法有:一是发展村办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对原有村办企业,不断加强管理,挖潜增效,促进村级经济增长。常熟市村级拥有“波司登”、“雪中飞”等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二是土地开发增值。苏南允许村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标准厂房或商品房。对于那些无地可建的“城中村”,允许他们在近郊规划区内建房,用以办厂、开店或租赁,发展物业经济。从目前苏南村级集体可支配收益构成看,土地租金和附属在土地上的房屋租金是主要来源。无锡市惠山区村级可支配收入中,土地及房屋租金占到60 %左右。三是开展资本经营。一些积累了大量货币资产的村,以投资电力、入股企业等方式,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无锡惠山区前洲镇北圩村,花1000多万投入电力设备后,每年可获收益100多万。四是加大转移支付。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向村级倾斜,补助经济薄弱村。如无锡市、县、镇级财政投入3100多万元,全部解决了历年积欠的村干部工资。从企业税收留成中提取一定比例返还村集体。对村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村范围内私营企业所形成的税收留成乡镇的部分,由乡镇财政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返还给村。特别是村集体办的或控股的企业所形成的税收留成,提高返还比例。
  (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三地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将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一是强调就业保障。无锡市出台了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文件,在全面调查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制定了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的动态变化情况。全市所有乡镇均成立了劳动保障所,各行政村也都设立了服务工作站,聘用了劳动保障专管员,构建了覆盖全市、遍布城乡的全市劳动保障网络体系。进一步整合各类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多层次、多形式分别开展了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苏州市在未来三年中,将投入4亿元打造城乡统筹就业新平台――包括统一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统一城乡失业登记制度、至2008年实现劳动保障网络村村通等20项试点工作。二是扩大养老保障。上海市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就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4年为了实现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全覆盖,在“城保”与“农保”之间建立了“镇保”(小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务农农民和在城市就业农民以外的农民(包括失地农民)享受“镇保”,保障金标准为上海市平均工资的20%,并且“农保”、“城保”和“镇保”之间相互衔接。目前有139万人参保。无锡市2005年启动了针对农村不同群体的“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计划”:三年内所有乡镇企业职工全部纳入职工养老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新型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实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合计为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20%,其中个人出8%,县、镇财政出12%。2006年底,纯农户养老保险参保率为87.71%。苏州市2005年起也实行了纯农户养老保险制度,按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16%缴费,其中县、乡镇财政出缴费的60%,个人出40%。截至2006年底,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已达97%。三是提升医疗保障。上海市农村合作医疗按照农民人均收入4%的标准筹资,农民、政府各交一半。2006年人均筹资标准为380元,门诊报销比例为50%,大病报销最高为5万元。苏州市2006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为93.4%,人均筹资标准为108元, 2007年将提高到200元以上。无锡市2006年,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为99%,人均筹资达到137.63元,结报比例为39.71%。四是强化低保保障。无锡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率达到100%,人均每月180元。苏州市2007年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 200元。上海市农村低保根据全市平均工资水平和城市低保标准提高,目前农村低保标准为23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为1.5:1。
  二、推进杭州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无锡、苏州、上海等地新农村建设工作,在理念上、在创新上、在举措上都给了我们许多启示。结合三地的经验,对我市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新农村建设运作机制。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要健全八大运作机制: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例会机制。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研究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六大工程。六大工程牵头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情况交流会议,分析矛盾,解决问题。
  2、工作推进机制。建议由分管新农村建设六大工程牵头单位的市领导召集召开推进会,每项工程一年召开两次,协调解决本工程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年初由六大工程牵头单位提出推进会研究议题,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综合后以市“两办”名义下发。
  3、统计报告机制。建议由市统计局做好新农村建设进度统计工作,会同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学设定关键量化统计指标。各成员单位每月向各自牵头单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牵头单位汇总并经市统计局审核后报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杭报集团负责每季度在《杭州日报》公布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作为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新农村建设的年度考核依据。
  4、市校合作机制。建议市农办牵头抓好与浙江大学在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战略合作,市校共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建成理论指导、成果转化、科技辅导、人才培训、教学实验基地。
  5、全面宣传机制。建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抓好全市新农村建设宣传工作,挖掘推广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新农村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和新农村建设业务培训,组织百名支书说生活品质活动,举办“生活品质之村”专题研讨班。评选“生活品质之村”,宣传“联乡结村”典型,推广示范乡镇和标兵村,推出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开展“百家社区看新农村”活动,组织《杭州新农村》摄影大赛,举办新农村建设成就展。建立和培育新农村建设采访基地,组织记者驻村采访活动。开展新农村理论宣讲,抓好送科技、法律、文化、卫生、保障下乡活动。
  6、考核奖励机制。完善对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由争优制改为达标制。建议市委组织部把新农村建设绩效纳入到对各区、县(市)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并作为干部选用与提拔的重要依据。建议市综合考评办将其列入市直单位综合考评体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未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参加市级各类先进评选。
  7、督促检查机制。成立由市级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督查组,每半年对各地、各部门新农村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将新农村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督查。
  8、目标任务分解机制。在每年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县(市)和市有关部门签订新农村建设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任务,年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快农村规划编制步伐。建议由市规划局牵头,借鉴苏州、无锡、上海的做法,自上而下编制规划,在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框架下,抓紧完成市域总体规划。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现代园区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等农村各项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各地农村规划完成后须经市政府批复。
  (三)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近年来,虽然市级财政对“三农”投入不断加大,2007年我市市级财政直接用于新农村建设资金达5.46亿元,比上年增加1.26亿元,增长30%,但与苏州市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15亿元相比,差距较大。建议市财政局按照中央提出“三个高于”、“三个主要”的要求,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建议参照无锡的做法,将土地出让金的15%用于新农村建设。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明确扶持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开展农村“三大集中”。当前,我市农村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就是土地短缺问题。苏南推行的农村“三大集中”,调整出了大量土地的经验,在广州、成都等经济发达地区得到了推广。建议我市在全市范围推广农村“三大集中”。市发改委为全市农村“三个集中”的总牵头部门,市农办、经委、建委、规划局、农业局等部门具体负责“三大集中”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市发改委、市建委抓好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试点。可以先在位于工业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内的自然村落,户数较少的自然村落,基础设施条件差的自然村落,城镇近郊等城市化程度较高的自然村落等重点地区启动推进。可以在22个中心镇开展居住集中的试点。市经委负责乡村工业向园区集中,规范发展特色块状经济。市农办、农业局按照我市都市农业50条优势特色产业带规划,负责推进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和园区集中。市规划局首先要尽快编制全市产业布局规划、村镇规划等配套规划,为“三大集中”落实空间。市国土部门应开展农业发展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等相关课题调查研究,探索解决之道。建议每年全市的建设用地指标8%―10%用于新农村建设,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安排。为保护农民在土地重组和集中过程中的利益,建议市农办牵头在老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其他县市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议市农办牵头,积极贯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落实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开展富民合作社试点,支持发展物业经济。建议市税务部门对村级物业租赁收入的房产税,实行优惠税率,按房产税率的20%计征;对营业税、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其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全额返还。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建议市财政对村级集体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万的村,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六)完善农民保障机制。建议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尽快出台实施面向全体农业劳动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按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16%缴费,使每位老年农民退休后每月拿到120元左右的退休金。建议由市卫生局负责,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尽早实现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2%筹资,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受益面。建议由市民政局负责提高农村最低保障标准,逐步缩小与城市低保标准的差距。建议由市民政局负责,逐步建立农村无保障老人生活补助制度。
  (七)分类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建议市农办按照建设中心村、改造城中村、合并小型村、保护特色村的思路,对村庄分类整治建设。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确定整治标准,扩大整治范围和受益面,使更多的村庄得到整治。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各区、县(市)财政对于村级保洁等公共支出给予一定补助,巩固整治成果。
  (八)推行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建议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着力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制度。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凭《就业登记证》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求职择业。建立城乡一体的录用备案制度。各类用人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委)四级就业管理服务网络,为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各类就业服务。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用人单位招聘和农村劳动力求职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服务,免费为本地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开设日常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要做好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需求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定期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提高职业介绍的成功率;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为农村劳动力就近查询用工信息和开展网上职业介绍服务提供方便。
  (九)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以村级办公场所为基础,整合市文广新局的村级文化服务站、市卫生局的村卫生室、市体育局的健身点、市贸易局和供销社的村级放心超市、市农办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点等,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涵盖生产、生活两大服务领域,生产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业信息等四方面,生活服务方面包括建立农民科技书屋、标准化村卫生室、便民农家店、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每一个试点站统一配置集农业信息查询、农科热线、远程教育、出行指南、电子商务、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农业专家系统、农机作业、专家数据库、农产品认证、公共事业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机。
  (十)建立新农村建设定期交流制度。苏南、浙江沿海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先行地区,各地都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建议杭州、宁波、苏州、无锡等地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加强沟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研讨问题,共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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