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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7 生效日期: 2007-05-17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函[2007]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我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建立完善资源节约、市场充满活力、社会公平和谐的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和微观领域改革,着力建立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新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努力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促进部门行政许可职能的集中对外;进一步强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充实、完善“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市、区县(市)联动,运作高效、公正透明、便捷顺畅、覆盖城乡、群众受益的政府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和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公务接待制度。制定《推进市域网络化大都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六组团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理顺“一主三副六组团”体制,加强三副六组团的规划建设管理。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逐步理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制定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创新审批方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网上会办、网上实时监督。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
  (三)创新公共财政体制。坚持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不断创新公共财政体制。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新增财政支出重点转移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和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发展。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完善对财政预算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逐步引进公共服务市场运作机制。探索采用合同外包、发放服务券等方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深化与完善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公益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配套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体现岗位与绩效为主要内容的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
  (五)建立新型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推进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实现政会分开。落实《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制定《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完成行业协会“三脱钩一转移”。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建立中介机构的新型管理模式。
  二、完善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
  (一)建立要素配置利益诱导机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完善资源节约、资源替代与资源合理开发的激励、约束和补偿体系。研究制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实施预案,建立企业超额用水计价制度、民用电阶梯式计量收费和高能耗行业差别电价制度。探索完善开发区跨区域联建模式,建立税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周边资源。积极利用价格杠杆和政策导向,引导企业和居民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依法加强排污费征收,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进一步做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二)积极发展人才、土地、科技等要素市场。加强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人力资源配置、工资形成、城乡统筹就业及人才引进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继续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招拍挂”机制,构建实施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平台。按照“两种产权一个市场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原则,积极探索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贯彻国家《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争取尽早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支持风险投资企业发展,加强与境外风险投资基金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我市高新企业进入代办股权转让系统。开展开放实验室和建立公共研发平台工作。创新政府科技资金使用办法,资金资助时间上更加注重事后资助、已奖代拨,资助项目选择方式上更加注重公开竞争择优,资助项目评估上更加注重发挥第三方独立评估作用。
  (三)深化投融资投资改革。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拓宽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培育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主体,逐步提高其投融资能力。推进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工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充分运用金融创新工具推进融资和投资的多元化、多样化,在鼓励中小企业上市的同时,积极推动大企业大集团上市,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探索研究多种形式的为“三农”服务的农村小额贷款组织。积极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业融资的有效解决方案。 
  (四)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体系和指标体系。构建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体系、指标体系、政策支持体系、考核体系和监测体系。抓紧研究和制订与节能减排有关的循环经济、建筑节能、清洁生产等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并严格执行主要行业产品节能、节水、节材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完善和执行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和再利用标识制度。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建立健全能耗指标和能源利用状况公告制度。建立劣势和落后生产能力淘汰机制。
  (五)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省个人信用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建设完成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一期项目,通过市场化运营建立个人信用评价机制;以信用信息的查询、披露和联合监管运用为手段,探索建立信用监管工作机制,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前提,推进“信用长三角联盟”和“电子商务之都”建设,探索建立区域和行业信用合作机制。
  三、稳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和国企管理体制改革
  (一)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制度试点工作。选择一些项目实行公开招募,规范公用行业市场。
  (二)稳步推进城市公用垄断行业改革。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开放。积极推进市政设施管养、公房管理和环卫绿化体制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运作机制。加大推进公交、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垄断行业改革的力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效率。
  (三)加强监管。健全监管机制,明确权利义务,重点加强价格、商品、服务质量、安全和环境监管。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进行市政公用行业监管办法立法前期调研。
  (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制,在经营者年薪制考核的基础上,探索对经营者的中长期激励模式。优化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董事结构,制定董监事管理办法,开展对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分类考核的研究。引进战略投资者对授权经营企业集团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积极解决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指导并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职工持股会的运作。修订国有企业改制时所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国有改制企业土地增值收益处理意见。
  (五)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中小企业集群。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研究建立民营经济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平台,落实支持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政策,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初创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和企业家培训工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壮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探索建立再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再担保机制。
  四、深化教育、卫生和文化体制改革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以优质教育均衡化为目标的名校集团化战略,深化名校集团化内涵,全面推进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和经费投入,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异,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加大教师支教力度,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采取公办学校为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的办法,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好上学”。杭州市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逐步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与公办教育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推进校办企业改制,积极探索建立教育系统资产运营机构。
  (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国家部署,优化我市医改总体方案。推进管办分离,加快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强化行业监管及重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等职能,加强医药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规范卫生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创新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改进和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改革社区卫生服务运转机制,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收支两条线”、部分药品零差价及药房规范化综合改革试点,增加社区卫生投入,解决好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问题。加强社区卫生硬件和软件建设,建立社区卫生与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和相互支援制度,促进卫生资源共享。在市级医院开展收支两条线试点。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增加筹集额,提高保障水平。
  (三)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微观运行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市属重点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文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市文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改变财政投入方式,对文化建设的扶持方式由“养人”逐步向“养事”转变,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的服务方式,扩大购买范围。进一步推动区、县(市)文化体制改革。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积极培育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形成与我市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五、推进收入分配、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分配结果、分配秩序的公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场机制配置重要生产要素、重要公共资源和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加强对国企经营者、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和调节。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变对外来务工者的身份歧视,逐步实现同待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难题。贯彻《杭州市工会劳动监督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安全等的监督。建立对掌握资源配置权利部门的制度性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国有资产转让领域,健全基本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从源头上抑制利用权力牟取非法收入的行为。
  (二)加快统筹城乡就业。全面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财政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劳动用工管理、就业统计、社会保障、维权保障等“六大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的就业信息网和就业服务网,实现城乡劳动者在求职登记、职业指导与职业介绍等过程中享受统一的就业服务。加大就业技能培训投入,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三)构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由国家普惠性的基本保障、企业福利性的补充保险和个人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保障需求。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启动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建立“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落实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四级帮扶救助网络,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保障和救助水平。扎实推进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扩大“捐赠物资调剂中心”和“慈善超市”的覆盖面,做好有关灾害的救助工作。继续落实教育资助券和人民助学金制度,实施中小学生医疗困难救助办法;继续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六、创新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
  (一)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在科学界定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乡镇服务水平上有新的突破。
  (二)创新农村经营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机制。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性收入。继续推行农业经营方式改革,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开展政府主导、合作社主体、多方参与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业的保护与支持。推进政策性农民住房保险。
  (三)制定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推进乡镇村区划调整,促进农村人口集聚,扩大强镇、中心村规模。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体系。搞好中心镇、中心村规划,以及农村村庄布局规划、农村产业布局规划。
  (四)健全新农村建设体制机制。探索农村新社区建设。整合农村资源,完善农村基层服务设施,强化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开展农村基层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服务。逐步实施城乡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建立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倾斜的保障体系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公共性、基础性设施以政府投入为主,生产经营性项目以农民投入为主。
  (五)深化中心镇改革。加快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制定出台有利于中心镇培育的政策措施,激发中心镇发展活力。研究有关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对策措施。
  七、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诉求表达机制
  (一)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围绕社区体制改革以来全市第一次统一的城市社区组织换届,总结换届选举试点经验,扩大居民群众参与,推广社区居委会“直选”,探索完善选举新制度,及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民主评议会等“四会制度”,加强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认真总结村级民主选举的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使基层民主落到实处。
  (二)完善社会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不断完善有关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逐步实现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建设与管理有法可依。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加强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原则,通过财政扶持、购买服务、授权委托、法律约束等方式,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培育引进各类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市场中介组织,创新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形式。
  (三)建立健全危机管理和应急机制。深化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行政应急处置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合作,按照《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市委〔2006〕9号)规定的程序组织完成好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确保改革的市场经济方向,保障公众利益。
2007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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