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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1 生效日期: 2007-05-11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07]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市政府网站建设,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在各区县、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为标志的本市政府网站群,坚持以公共服务为核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拓展网上办事和为民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规范,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着力体现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
  政府网站要及时发布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各类会议、公示公告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政府负责人简介、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要围绕公众生活与工作需求,提供重大工作部署、国民经济统计数据、政府办事、行政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普及应急知识,有效增强公众安全和防范意识。
  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出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要发挥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找、利用。
  市政府部门网站、区县政府网站(以下统称“各子网站”)要严格执行《“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信息报送规范》,确定网上公开各类信息的责任部门,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信息搜集、处理、审核、报送等程序,通过本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统计及交流平台向门户网站报送各类信息,确保网上公开信息来源及时、全面,内容准确、权威。
  二、拓展网上办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涉及公众与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办理,完善平台建设,加强后台处理,实现办事“少踏几个门槛,少跑几趟路,少走几道程序”。
  政府网站要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上网,落实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的网上办事“三个环节”工作。各部门、各区县要梳理办事项目,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内部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上网计划,拓展办事项目,实现“十一五”期间各部门、各区县90%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的目标。
  政府网站要以服务公众为出发点,积极实践“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等在线办理模式,建立并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引用或链接非本部门办事项目内容时,要注明出处。要不断完善网上办事栏目,以办事项目为核心,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理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方面的服务。有效聚合网站信息,建立以自然人的生命周期、法人开业歇业的办事周期等为线索的办事栏目,针对投资者、旅游者、弱势群体和特定人群等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办事栏目,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不断深化办事服务。
  各子网站要委派专人负责,对照本部门办事项目,主动核对门户网站办事栏目内容,并针对失效事项、链接错误或有新增项目未被收录等情况,及时联系门户网站作出修改、补充,确保网上办事通畅可行,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
  三、整合信息资源,方便市民生产生活
  要深入挖掘、整合信息资源,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受众和群体,全方位拓展便民服务。
  门户网站要加强整合各子网站服务资源,集聚成栏目,提供与公众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便民提示类信息、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以及热线电话、地图、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医疗账户、学校、医院等实用类信息查询。
  市政府部门网站要结合本部门职能,注重为公众提供气象、交通、考试、就医、就业指导等信息;针对教育收费、房屋动拆迁服务、社会救助等普遍关注的热点,推出政策指导、解读类信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为农民提供涉农政策、科技知识、气象、农产品和农资市场、劳动力转移等信息;按照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要求,加强提供商贸活动、投资类信息。
  各区县政府网站要结合地域特色,强化为社区服务,提供丰富的“食、住、行、游、购、乐”等生活导向类信息,为区域经济发展、和谐城区建设提供支撑。
  四、强化互动交流,广泛倾听社情民意
  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稳步推进互动栏目建设,通过“领导信箱”、“在线访谈”、“公示评议”等栏目,倾听民声、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政府网站要加强“领导信箱”栏目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委派专人负责接收“领导信箱”中的信件,并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切实解决公众急、难、愁问题。要定期汇总信件处理情况,做好办结信件的统计,并选取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在网站上公布。各子网站要建立信件月报制度,向门户网站报送信件处理情况。
  政府网站要选择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推出“在线访谈”、专题互动、区长网上办公、嘉宾聊天室等形式,形成具有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互动栏目。
  政府网站要丰富公众参政议政渠道,针对政府正在制订的规章制度、合同示范文本、实事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听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同时,选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开展网上评议活动。
  五、加强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网站安全
  要规范网站域名管理,不断完善网站页面形式,建立健全服务器工作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前台展现权威、规范,后台运行安全、可靠。
  各子网站要对照门户网站建立二级解析域名,并作为网站主域名,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关联性。网站英文域名要以“.gov.cn”结尾,中文域名要以“.cn”结尾,并与本行政机关的全称或简称相适应。要适时提高首页分辨率,增加页面信息容量,合理布局栏目。页面层级要深度适中,栏目划分要清晰。网站页面展现形式要规范统一,包括本市市徽、网站名称、域名、版权声明、联系方式等。网站默认文版为简体中文。
  政府网站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形成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要针对安全、带宽和服务等需求,逐步规范服务器托管,确保托管环境安全可靠、响应高效,为网站安全、有效运作提供有力保障;完善系统建设,做好机房建设、Web安全发布系统、防火墙系统、病毒防治系统、邮件过滤系统等基础性工作;定期备份网站数据,并进行系统安全测评;建立预警、应急方案,防范页面篡改、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情况,确保双休日、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网络安全。
  政府网站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市政府政务外网,实现数据传输和协同办事,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服务项目的开展。要通过后台监管,提高效率,规范管理,促进政府网站建设。
  六、健全协同体系,发挥网站集群效应
  要通过建立平台、完善系统功能,不断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努力发挥本市政府网站紧密协同、资源共享、整体联动的集群效应。
  政府网站要通过市政府政务外网后台数据共享,汇聚业务应用,集中面向公众提供实用、便捷的公共服务,发挥协同增效功能,体现集约化投资效应。
  各子网站要不断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在改版或新建时,严格执行门户网站全网检索标准,实现对本市政府网站服务信息的检索和内容整合资源的全方位管理,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和全面性。要实时向门户网站提供日志,确保日志提供正常稳定,数据真实准确,以利对全市所有政府网站访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进一步规划网站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七、建立标准体系,不断完善运行管理
  政府网站要不断强化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服务,结合《上海市政府网站质量与服务管理规范》的推出,加快标准体系建设,不断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逐步使政府网站朝着由“评”到“测”转变,提高整体水平。
  政府网站要建立由综合部门牵头、业务部门支撑、技术部门保障、具体部门执行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并建立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形成信息收集、处理、审核、报送和反馈的内容保障机制,以及办事、服务的开发、应用、处理、监控等后台支撑机制。
  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对日常工作负责,配备必须的人力、财力、物力,加强人员培训与经验交流,搞好业绩评估和奖惩,推动政府网站健康、持续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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