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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8 生效日期: 2007-04-28
发布部门: 上海市体育局
发布文号: 沪体群[2007]253号

各区、县体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的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学校要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把健康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日前通知,定于4月29日10:00―11:00,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经与上海市教委、共青团上海市委研究,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体育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4月29日10:00―11:00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活动。
  二、在“五一”长假期间,要组织好社区公共运动场和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落实管理和服务,为青少年开展体育锻炼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在六月份的全民健身月和暑假期间,要会同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竞赛和活动,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切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4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是新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举措,其目的是在各级各类学校形成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风气,有效地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研究制订方案,确保阳光体育运动在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做到有声势、有影响、有内容。
  二、统一时间、全面启动。为扩大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声势,形成全国联动、上下互动的体育活动氛围,4月29日上午10时至11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时间举行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活动。届时,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北京市政府将在北京举办大型“阳光体育运动”现场启动活动,邀请中央领导同志出席,由中央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各地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在同期统一时间内以学校为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学生体育活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各地在组织本地启动活动时,要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参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报道,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宣传声势。
  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分别报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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