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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7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09 生效日期: 2007-04-09
发布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琼教[2007]29号

儋州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教科)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制订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函〔200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海南省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紧组织实施。
  海南省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儋州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4个市县实施,请各项目市县要根据文件要求,组建工程建设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加强对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杜绝“腐败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积极推进远程教育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解决农村教育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并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发现和推广典型,解决工程建设和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海南省财政厅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海南省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有关“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的部署,切实加快我省农村教育信息化进程,实现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制订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函〔2006〕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探索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应用、管理的方式和有效保障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实现我省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和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并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通知》精神,按照在教学点建设教学光盘播放点、在农村小学建设卫星教学收视点、在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的三种模式,2007年在我省儋州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等4个市县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地区及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6),建设57个教学光盘播放点,673个卫星教学收视点,74个计算机教室,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全省农村中小学的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工程建设,提供大量的经过信息化加工的教育软件和课程资源,利用卫星电视地面站及互联网等多种手段,用最低的成本将优质课程送到广大农村地区,并研究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资源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同时,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的资源,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一)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的《通知》中关于“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负责工程的实施”的原则和“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组织工程建设”的要求,我省成立由省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厅长任副组长,省教育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主管领导参加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程在我省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实施方案制定、确定项目市县、工程设备招投标、人员培训、应用指导、专业咨询、资源建设、省级检查验收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各项目市县要相应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市县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负责项目在本地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我省对工程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省政府与项目市县、项目市县与项目学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管理责任。
  (四)成立工程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3),建立由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工程实施专家队伍,对工程实施的方案、相关标准、设备配置、设备安装、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进行论证和咨询,以保证设备配置科学可行、设备运转方便完善、经费使用更为有效、教育教学更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实际。
  四、切实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投入
  (一)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07年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资金共计投入2203.9万元,其中中央投入402万元,地方配套1801.9万元。
  (二)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将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统一纳入各级财政国库,实行分账核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合同,及时拨付合同款项。
  (三)建立保障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育设施正常运转的有效机制。各项目地区要从上级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和按省定标准收取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中安排一定经费,确保学校远程教育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经费,不足部分从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实行招投标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根据国家规定,工程建设由省政府组织公开招标,省教育厅作为招标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软件)及教育教学资源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我省制定的具体招标采购管理方案(见附件4)组织招标工作。中标商按照教育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规定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的三种模式进行工程建设,全面负责工程的设备配置、安装、维修等工作。工程完工后,由省政府组织验收。
  六、加强培训工作
  加强对相关教育行政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项目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是顺利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培训质量,我省的培训工作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制定培训方案(见附件5)并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在工程建设费中列支。坚持培训先行的原则,省里对各项目市县相关教育管理干部、技术管理人员、项目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以及乡村领导进行骨干培训,为项目市县、学校建设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业务技术强、能熟练应用远程教育设备设施的教师队伍。
  项目市县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在组织管理、人员安排、条件保障和经费投入等方面为培训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的条件,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和教学能力,全面、持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应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三种模式的使用效益,促进当地现代远程教育发展,提高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支持服务能力。
  七、资源的开发和建设
  (一)资源的开发和建设是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为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资源的效益,我省的资源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工合作、鼓励竞争、资源共享”的方针,以省为主体,根据“分类建设、分步储存、多级共享”原则进行建设和使用。
  (二)教育资源开发和建设要以媒体素材和网络课程为主要内容,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同时,要重视已有教育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首先要管好、用好国家提供的教学光盘和远程教育资源,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学现状,调整授课方式,鼓励学校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光盘和远程教育资源,建立健全远程教育的教学机制,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学方式的转变,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三)资源的开发和建设通过采取引进、合作、面向社会招标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力求体现本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实现在全省范围内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
  (四)加强对教育教学资源和软件的管理工作。为规范教育资源及教育教学软件流通渠道,防止盗版、粗制滥造和有问题的软件流入到学校,凡进入海南的教育资源和软件必须按规定,经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材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方能推广使用。
  八、工程建设工作进度安排
  ――2006年12月15前,制定《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上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成立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市县和项目学校。
  ――2007年5月底以前,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项目市县工程建设前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007年5月底以前,在《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批准同意的基础上,召开项目建设工作启动会议,与项目市县签订项目实施的目标责任书。
  ――2007年5月底以前,完成工程硬件设备、工程资源、软件产品的招投标。
  ――2007年6月底以前,完成及安装集成招投标和省级骨干教师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2007年7月底以前,完成远程教育工程安装集成及调试。
  ――2007年8月底以前,项目市县完成验收。
  ――2007年9月,省里组织检查验收。
  ――2007年10月后,申请并迎接国家三部委的验收。
  九、积极探索工程运行的有效机制
  (一)项目市县要积极探索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持、运行管理、远程教育资源提供和信息交流服务等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保证工程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市县教育局、各项目学校要加强管理,健全设备维护、运行、管理和使用的规章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二)项目市县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学校的检查,确保学校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省里将对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工程建设完成和设备正常运转之后,省里将组织专家组对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应用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进行复核。评估验收的内容包括设备到位完好率、设备使用率、人员配备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和项目学校,省里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加大对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支持力度,工程的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安排教育信息化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评估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市县及学校,要限期整改,并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学校要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建立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档案。项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学校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将工程纳入各级教育督导评估的范围。
  (五)加强对远程教育的应用研究。省、市县电教、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远程教育的研究、指导,积极探索在远程教育环境下的教与学的有效途径,健全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体系,促进远程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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