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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3 生效日期: 2007-03-23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黄政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黄冈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黄冈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黄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 
  “十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加强了制度建设, 完善了监管网络, 培养了一批安全生产骨干,实施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督查了事故隐患整改,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条件,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偏少,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陈旧,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待完善。三是安全生产管理方法落后,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安全系统工程、安全管理系统、危险性预先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等新型现代安全管理办法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和广泛运用。四是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有待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偏少,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严重不足,安全生产监管设施不配套,制约着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和谐黄冈的总体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的总体工作思路,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具体目标是: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下降到0.45以下。
  ──二、三产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下降到1.2以下。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到5以下。
  ──水上交通万总吨船舶死亡人数下降到0.4人以下。
  ──火灾、建筑事故死亡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水平。重点行业和领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区,“十一五”期间要重点研究,加强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加强对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建立尾矿库安全监控体系。危险化学品: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中的监控系统。加快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关停并转进程。烟花爆竹:限制发展烟花爆竹生产加工业,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民爆器材:规范生产、仓储和运输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水平。建筑业: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息体系。加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提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道路交通: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机动车安全认证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完善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水上交通: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逐步取缔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实现全市境内重点水域船型标准化。农业机械: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人员考试关。
  (二)加大安全预防体系建设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设黄梅、武穴两个矿山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武穴、浠水、黄州三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由交警部门负责建立道路交通应急救援体系;由消防部门负责建立消防应急救援体系;由交通海事部门负责建立内河水上安全运输应急救援体系;由供电部门负责建立电力应急救援体系;由建设部门负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并在各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基础上,组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到2010年,实现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之间的联网,形成资源共享。
  (三)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手段。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工作,建立市、县(市、区)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实行重大危险源挂牌监控和月报制度,使重大危险源辩识全面、评估准确、分级合理、监控有效。全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全面监督企业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号制度,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四)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信息体系,配置先进、适用和可靠的设备、设施。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和服务。
  (五)做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和监管工作,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市、县(市、区)两级应编制和实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预评价,加强城市公共安全论证,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区域规划,形成高危产业生产经营区,确保公共安全。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和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应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加强对大型集会、经贸商务活动、大型文娱体活动、重要节日庆典等人员高密集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出社区安全建设标准,将社区安全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六)加大企业安全管理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深入推进安全基础达标企业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的创建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评估评价工作,履行安全生产条件认可手续,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防止产生新的安全欠帐。组织和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七)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严格对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评估,淘汰一批不符合培训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促进各培训机构自觉加大软硬件投入,不断提高培训质效。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部门培训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安全生产,在电视台开办固定时间的安全生产专题节目,在报纸上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楚天行”、“道路交通安全周”、“119安全日”以及平安社区创建等活动,组织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四、重点工程
  (一)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工程
  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以及非煤矿山的尾矿库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市、县(市、区)、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市、县(市、区)、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政府领导督查制、部门监管制、企业负责制、全天候监控制。
  (二)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建设工程
  在整合全市安全检测检验资源基础上,建立黄冈市安全检测检验中心。重点配置和完善事故分析鉴定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检测检验设备、职业危害检测鉴定设备、化学品鉴定分析设备、矿山检测分析设备、危险设备和材料检测分析仪器、安全设备检测仪器。建设设备先进、检测快捷、数据准确的安全技术支撑平台。
  (三)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各级人民政府应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与完善安全监察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在黄冈市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基础上,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地,开发安全生产远程教育培训考核系统,实行网上培训和课堂教学相结合,配备适应需要的专业教师、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加强培训教育工作管理,提高安全知识培训质效,为全市安全生产战线不断培养输送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才。
  (五)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依托市电子政务内外网和电信公用网,利用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形成可满足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基本覆盖各类重大动态事故隐患跟踪监控体系;建立先进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报送系统,为全市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快速准确的事故信息。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组建市、县(市、区)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分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组织应急救援培训。构建协调统一、反应灵敏、救援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形成完善的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网络。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一要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各级政府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重要工作必须亲自部署,重大问题必须亲自解决。二要强化部门执法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行业安全管理等职责。三要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搞好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认真研究“科技兴安”的政策措施,运用经济杠杆调动企业加大安全科技投入。积极倡导“政府、企业、社会”多元的安全投入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科学技术推广、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奖励,确保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制度,从严查处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背后的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问题。严格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实行事故“说清楚”制度。三是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安全监管、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国土资源、供电等部门,要加大对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联合执法力度。监察、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建设、发展改革委、规划、安全监管、招商等部门应加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力度。宣传、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监督作用。工会、共青团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好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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