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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2 生效日期: 2007-03-22
发布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苏教办师[2007]5号

各省属本科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7〕60号),现就2007年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省教育厅主要在省属本科院校中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要特别注重推荐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或全国领先的青年人才。上述推荐对象中,优先推荐被纳入我省重点培养工程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数量和材料报送
  去年我省共有11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其中省属高校9人。为保证申报人选质量,各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推荐人选1-2名,其他本科院校推荐1名,无具备条件人选的可不申报。请各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人选经校内审核、公示后推荐上报,并于4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报送情况推荐报告1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7份。候选人的附件材料由学历、学位、职称、专利、获奖等证书及代表性论文的复印件构成,单独装订1份。各校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学校严格审核并明确标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请各校从省人事厅网站(//www.jsppd.gov.cn)下载。
  (三)数据软盘(或光盘)1张。
  以上材料不退。
  联系电话:(025)83335528(兼传真);联系人:金剑。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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