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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14 生效日期: 2007-03-14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7]39号

《2007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7年3月14日
2007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

  为落实《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和《深圳市治污保洁行动计划(2006―2010年)》,现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新的考核要求与指标、“十一五”期间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市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2006年、2007年珠江综合整治重点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以及《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2007年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一)继续发挥治污保洁工程作为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计划统筹、监督考核和协调服务的平台作用。将治污保洁工作作为贯彻《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促进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与巩固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成果紧密衔接。2007年是我市巩固第二次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成果、迎接第三次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新起点,年度计划既要按照省治污保洁工程、珠三角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编制,又与第三次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新要求有效结合,以更高的工作标准,争取更大的成绩。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2007年是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全面启动和环保投入显著增加的一年,治污保洁工程抓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措施,实现重点突破。
  二、制定依据
  (一)《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行动计划(2006―2010年)》提出的各项任务,其中要求2009年完成的项目,本年度要求至少应具备开工条件。
  (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新的考核要求与指标。
  (三)珠江综合整治、治污保洁工程等广东省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的任务要求。
  (四)市政府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明确提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
  (五)2006年治污保洁工程年度任务需要延续完成的任务。包括按计划需要继续实施的任务和未按计划完成推迟到2007年完成的任务。
  (六)政府各部门“十一五”规划、专项规划等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内容。
  三、目标
  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圳河湾流域内的深圳河干流及大沙河、新洲河、福田河、布吉河、皇岗河、深圳水库排洪河等所有支流的水质进一步改善;跨市河流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茅洲河实现水质指标进一步好转,省控断面的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继续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特区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特区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增加54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20个百分点;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成果,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达到95%以上;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燃煤电厂脱硫率、除尘率达到95%,机动车随机抽检达标率达到9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加快污泥、粪渣、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8%以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加大生态建设与执法力度,全市动态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70平方公里以内,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2%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
  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倡导污水再生利用。继续深入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道路降噪改造,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提高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和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骨干厂网建设工程。
  大力推进市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我市污水处理的能力和污水处理率;年底前完成固戍、龙华、沙井等三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4万吨/日;继续积极推进横岭二期、布吉、南山等三个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建工程;滨河、西丽、光明等15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做到具备开工条件;开展福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特区外四条主要河流流域内截污干、支管系统的梳理、完善和设计工作,以及大鹏半岛、坂田、沙湾埔地吓、平湖片区污水收集干、支管系统的设计工作。
  (二)跨市河流达标工程。
  重点对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茅洲河等四条主要跨市河流水污染进行整治。以“十一五”期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第三次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指标及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为目标,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力争实现上述四条河流水质指标进一步好转。
  (三)深圳河湾清源清水工程。
  积极推进清源清水行动,结合旧城改造开展城中村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行动;开展住宅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排水管道改造完善及排水达标片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同时通过对深圳河主要支流实施生态补水、河道清淤、河岸生态化改造和河流两岸面源的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深圳河水质进一步改善。
  (四)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程。
  加大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力度,清除库区内源和面源污染。采取环库截污和入库支流治理等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水库污染负荷。加强主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管理,增设污染事故预防设施,逐步完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循环经济促进工程。
  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大力推进资源再利用工程。积极推进节水、中水和污水回用工程,启动中水利用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小区、清洁生产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开展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应用试点工作;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和节能降耗的项目建设力度。
  (六)固废污染防治工程。
  加大污泥、粪渣处置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防止污泥粪渣的二次污染;优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布局,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成垃圾转运站225座,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开展特区外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建设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中心、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扩建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七)蓝天保护工程。
  按照“十一五”期间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步伐。继续推进妈湾电厂海水脱硫工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强制关闭淘汰小火电机组,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推进妈湾电厂脱硝示范工程;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完善环保车型目录执行体系,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建立在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提高油品质量标准,实现车用燃油油品升级,加强对车用燃油质量的监管;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八)生态建设与恢复工程。
  以深圳湾绿色长廊建设和宝安、龙岗两区森林公园建设为骨干工程,重点推进生态风景林建设;依法关闭并复绿规划外的采石场;加快退果还林步伐,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建设人工鱼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物种资源保护;实施绿色食品认证工作。
  (九)热点民心工程。
  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以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氨吹脱治理和森帝木业公司搬迁为骨干工程,重点实施清水河、南山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道路降噪改造,建设声屏障,控制交通噪声污染,遏制噪声污染投诉的上升。
  (十)环境预警与监督体系建设工程。
  以增强应急能力为工作重点,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建设研究,完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立环境监管及预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责任单位根据《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行动计划(2006―2010年)》及年度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考核到位。
  (二)建立直通车服务制度。在治污保洁工程年度任务中,凡可以通过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工程进度的项目均可以列入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查系统,以便有效地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于进度要求特别紧急的新增项目,市治污保洁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快前期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进程。
  (三)建立治污保洁工程顾问咨询制度。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工程咨询顾问公司对部分治污保洁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跟踪、督查,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绩效监测及评估。
  (四)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年度任务定期调整制度,根据《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实施细则》,实施季度检查、考核、通报及表彰奖励制度。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我市治污保洁工程工作进行监督和视察,同时加强治污保洁政务信息公开,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
  (五)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实施情况报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珠江综合整治任务、重大任务及受督办任务完成情况每月5日前报送,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经验和建议。加强日常工作信息和简讯报送工作,突出实效性,以便及时反映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信息员,按时报送信息。
附:2007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说明
一、骨干厂网建设工程(25项)
1 龙华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省治污保洁重点工程项目
2 沙井污水处理厂(一期)(1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3 固戍污水处理厂(24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4 布吉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年底前完成布吉河草埔段河道整治(厂区内);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完成10%工程量;配套管网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市水务局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布吉河草埔段河道整治工程(厂区外)在征地完成后2个月内动工,12个月内完成 龙岗区政府
5 燕川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配套管网9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6 光明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完成20%工程量 市水务局
配套管网9月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7 福永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配套管网9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8 坪山上洋污水厂(二期)(12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配套管网年底前完成40%工程量 龙岗区政府
9 水头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配套管网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龙岗区政府
10 葵涌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配套管网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龙岗区政府
11 埔地吓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配套管网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龙岗区政府
12 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二期)(40万吨/日)及(一期)配套管网工程 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市水务局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一期配套管网工程6月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13 鹅公岭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龙岗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14 横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配套管网年底前完成20%工程量 龙岗区政府
15 龙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16 沙田污水处理厂工程(5万吨/日)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17 平湖污水处理厂扩建(8万吨/日) 8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年底前完成BOT招标文件编制 市水务局
18 坝光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 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年底前完成BOT招投标文件编制 市水务局
19 福田污水处理厂(一期)(40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年底前完成方案论证 市水务集团
20 滨河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集团
21 南山污水处理厂(56万吨/日)二级生化工程 年底前完成50%土建工程量 市水务集团
22 西丽再生水厂(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集团
23 盐田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年底前完成 市水务集团
24 宝龙工业区截污管道工程 东片区截污管道工程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西片区截污管道工程年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龙岗区政府
25 特区外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 年底前完成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 宝安区政府 龙岗区政府
二、跨市河流达标工程(15项)
26 蒲芦陂水库深度处理工程 8月底前完成方案论证,年底完成初步设计 龙岗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27 同乐河、石溪河河道整治 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28 黄沙河、葵涌河、南澳河、新大河等污染较重的河涌整治 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29 坪山河人工湿地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30 观澜河清湖段生态改造工程 龙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工程6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投入运行;其他河道生态改造工程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31 观澜河干流水质改善研究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32 桂花村片区污水分散处理工程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33 君子布河人工快渗污水处理工程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34 樟坑径村分散污水处理工程 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35 丹坑河分散污水处理工程 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36 观澜河全流域内污水深度处理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宝安区政府
37 茅洲河上游楼村人工湿地工程 年底前完成6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38 茅洲河洋涌河水闸至李松??段整治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39 西乡河综合治理 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40 直通珠江口的内河涌整治 年底前完成南昌涌、坳颈涌2条整治任务 宝安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三、深圳河湾清源清水工程(18项)
41 深圳河湾截污二期工程 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市水务局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42 深圳河(湾)干支流及深圳河口的底泥疏浚 9月底前完成深圳河干流40-50万立方米的清淤量 市水务局
43 深圳水库排洪河生态化改造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44 大沙河、福田河、新洲河、布吉河生态化改造工程 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 市水务局
45 布吉河特区内流域污水截排工程 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 市水务局
46 大沙河河口闸坝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47 大沙河上游段综合整治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48 洪湖综合整治工程(含环保水生态教育基地) 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 市水务局
49 凤塘河综合整治工程 年底前完成凤塘河口红树林修复示范区前期工作 福田区政府
50 布吉河上游的垃圾、公厕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3月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51 李朗河支流整治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龙岗区政府
52 沙头角湾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清淤工程) 7月底前完成 盐田区政府
53 特区内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年底前完成3个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 罗湖区政府 南山区政府 盐田区政府
年底前完成新洲村、岗厦村、上步村等5个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 福田区政府
54 住宅基金开发小区污雨水混排整治 年底前完成4个小区(布心村、园岭村、桃园村、松坪村) 市国房局
55 独立排水户违章排水执法整改 年底前完成特区内80%的独立排水户违章排水整改 市水务局
56 开展排水达标片区创建活动 年底前启动荔枝湖流域、福田河上游梅林片区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福田区政府
57 布吉农批市场排水整改工程 3月底前完成红线内管网完善改造,年底前完成红线外配套管网整改 市水务局
58 清水河物流园片区雨、污排水管网改造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罗湖区政府
四、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程(16项)
59 主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土地征用并实施隔离管理 6月底前完成三洲田、梅林、石岩、茜坑、长流陂、鹅颈、罗田、松子坑、赤坳、炳坑、龙口水库的一级保护区征地工作(含地表附着物补偿) 市国房局
6月底前完成西丽、长岭皮水库的一级保护区征地工作(含地表附着物补偿) 南山区政府
年底前完成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三洲田、梅林、石岩、茜坑、长流陂、鹅颈、罗田、松子坑、赤坳、炳坑、龙口水库等13宗市管主要水库的隔离管理 市水务局
60 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建设 年底前完成西丽、松子坑、三洲田、梅林水库的水源涵养林建设方案,启动申报立项程序 市水务局
61 深圳水库一级保护区退果还林 年底前完成退果还林 罗湖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62 雁田水库石灰坑纳污口、南坑纳污口整治工程 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63 鹅公岭河及木古河综合整治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龙岗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64 东深流域白泥坑村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65 石岩水库截污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66 石岩水库清淤工程 年底前完成50万立方米水下淤泥清理任务 市水务局
67 建设途经铁岗、石岩水库沿岸的公路防污设施(包括防护栏、防撞墙、防污染隔油沉砂池、雨污水收集预处理系统等)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68 长流陂、罗田水库内源污染控制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宝安区政府
69 长流陂河流污水自然处理系统工程 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宝安区政府
70 深圳水库支流梧桐山河河道整治工程 8月底前完成征地 市国房局
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罗湖区政府
71 深圳水库流域一中队污水截排工程 年底前完成 罗湖区政府
72 深圳水库的公路增设雨洪存贮池等预防污染事故 9月底前完成6处雨洪存贮池(布吉水厂取水口库湾北侧、新村果林场对面岸边、大望桥两边、沙湾桥头东南、西南、东北侧各一处) 市交通局
9月底前建设3处防撞设施(大望桥边、大望社区的跨落马石河桥和跨梧桐山河桥) 罗湖区政府
73 大望村污水输送连通管道工程 9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74 甘坑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环保局
五、循环经济促进工程(15项)
75 罗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76 深圳市节水技术和中水示范工程 年底前完成5个示范工程 市水务局
77 滨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78 循环经济小区示范工程 年底前完成梅山苑小区生活污水零排放实验 市国房局
年底前完成侨乡村小区节水、太阳能利用工程的设计、系统招标及配套的土建工程 市国房局
年底前完成下沙村太阳能利用工程 福田区政府
79 振业城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建设局
80 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雨水收集、利用示范工程 年底前完成 南山区政府
81 金威啤酒厂清洁生产示范园区 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示范 罗湖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82 加强新建电镀项目管理 要求新建专业电镀项目全部进入统一定点的电镀工业基地,实现清洁生产,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市环保局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83 观澜黎光垃圾填埋场再生重置工程 按专家评审后的可研报告确定进度 宝安区政府
84 餐厨垃圾资源化项目 6月底前出台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暂行) 市法制办
年底前完成全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场地选址 市规划局
按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市城管局
85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 年内至少启动一个项目 市贸工局
86 建立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成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建设 年内至少完成一个项目 市贸工局
87 绿色餐饮一条街示范工程 年底前完成1条食街的创建工作 罗湖区政府
88 节能降耗示范工程 年底前完成4个示范工程 罗湖区政府
89 珠宝产业集聚地废旧物料回收利用和污染控制示范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罗湖区政府
六、固废污染防治工程(20项)
90 环保型垃圾转运站建设 年底前共建成42座 罗湖区政府
年底前共建成45座 福田区政府
年底前共建成33座(其余5座具备开工条件) 南山区政府
年底前共建成40座(其余27座具备开工条件) 龙岗区政府
年底前共建成65座(其余88座具备开工条件) 宝安区政府
91 简易垃圾填埋厂的渗滤液处理工程 年底前完成《深圳市垃圾渗滤液和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 龙岗区政府 宝安区政府
92 老虎坑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渗滤液处理扩建改造工程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93 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宝安区政府
94 宝安白鸽湖垃圾焚烧厂及其渗滤液处理工程 9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完成2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95 宝安污泥粪渣处置厂工程 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96 坪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龙岗区政府
97 平湖垃圾焚烧厂二期渗滤液处理工程 6月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98 龙岗区污泥处置厂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99 坪山大工业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 年底前完成20%工程量 市能源集团
100 南山、老虎坑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工程 年底前完成 市能源集团
101 特区内粪渣处置厂(布吉水径郁南石场)工程 7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市城管局
102 深圳市卫生处理厂新厂建设工程 7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市城管局
103 特区内污泥焚烧处置工程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水务局
104 福永河道底泥处理厂工程 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 市水务局
105 深圳市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中心 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 市环保局
106 深圳危险废物焚烧建设项目(30吨/日) 年底前完成土建施工 市环保局
107 深圳市工业废物交换中心 年底前完成筹建工作 市环保局
108 深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 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市环保局
109 RFID工程技术在医疗废物管理的应用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七、蓝天保护工程(31项)
110 燃油电厂油改气工程 年底前月亮湾电厂具备接入天然气气源条件 市能源集团
111 妈湾电厂1#、2#机组脱硫 年底前完成 市能源集团 省治污保洁重点工程项目
112 加强对电力企业使用油品含硫量的管理 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油品含硫检查结果,按使用油品含硫量对电力企业燃油补助实行差价发放,每季度将补助发放情况报市治污保洁办公室 市贸工局
113 关停12.5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 落实对小火电机组“不上网、不结算、不补贴”的三停措施。每季度将落实情况报市治污保洁办公室 市贸工局
114 电厂低氮燃烧改造工程 5月底前完成低氮燃烧器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可研结果确定改造施工单位,年内结合机组停机检修工作,启动妈湾电厂两台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 市能源集团
115 烟气脱氮可行性研究 年底前完成妈湾电厂烟气脱氮可行性研究,并制定机组脱氮计划和时间任务表 市能源集团
116 月亮湾电厂所有机组吹灰治理工程 4月底前完成方案,10月底前完成 市能源集团
117 实施新的在用车检测标准 9月底前完成在用柴油车检测方法的推广 市环保局
118 继续完善在用车分类标志制度,发布相关通告 1月1日起实行第四阶段限行措施,7月1日起实行第五阶段限行措施 市环保局
119 开展加油站、油罐车及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出台新增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相关规定,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
120 开展“绿色公交”评选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121 新车注册登记执行《深圳市环保车型目录》中的国Ⅲ标准 5月底前发布通告并发布国Ⅲ目录 市环保局
通告正式发布后,立即执行注册登记审核 市公安局
122 加强机动车路、巡检执法工作,加强对特区外超标车的查处工作 全年完成三万辆车路检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123 加大对未取得有效排气污染检测合格凭证车辆的查处力度 3月底前制订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布控查处方案,6月底前落实方案中各项措施并全面启动布控查处工作,全面落实未进行定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行驶的制度,每季度上报查处车辆情况 市公安局
124 完善黑烟车举报及查处机制 6月底前完成《深圳市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举报冒黑烟车处理工作制度》制定,并启动实施 市环保局
制度实施后3个月内全面启动逾期不按规定接受检测的车辆查处工作,并每季度上报查处车辆情况 市公安局
125 加强对加油站安装柴油过滤装置及添加燃油清净剂的情况进行监管;加强对车用燃油质量的监管 全年至少组织1次对全市加油站安装柴油过滤装置及添加燃油清净剂情况现场检查;全年组织2次油品质量抽查,全年抽查量不少于360批次 市质监局
126 车用燃油油品升级 3月15日前协调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 市工商(物价)局
6月底前完成“深国Ⅲ”标准发布并全年实施车用燃油质量监管 市质监局
负责宣传及协调等工作 市环保局
127 完成在用公交车更换为国Ⅲ车的年度任务,落实对提前更新国Ⅲ公交车的补贴 在全市强制执行国Ⅲ标准之前,完成公交车更换为国Ⅲ车的工作 市交通局
在全市强制执行国Ⅲ标准之前,落实提前更新国Ⅲ公交车的补贴。 市发改局
128 组织对公交大巴企业使用清洁车用燃油情况的全面检查,加强后续监管 全年对公交大巴企业内部油站安装柴油过滤装置、使用含清净剂低硫燃油等进行2次全面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监督抽查 市交通局
129 建立与治理尾气排放超标相适应的营运客车营运证管理制度 9月底前制定相应制度,第四季度组织实施 市交通局
130 根据I/M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完善I站、M站信息化建设 年底前完成I站建设 市环保局
在I/M制度实施办法出台、I站数据接口明确的前提下,完成M站建设 市交通局
131 加快混合动力汽车推广应用与试点工作 制定鼓励五洲龙混合动力汽车发展的扶持性政策 市发改局
132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3月底前报市法制办审查 市环保局
10月底前报市政府审议 市法制办
133 开展以扬尘污染防治主要内容的“绿色工管理” 3月底前制定“绿色施工”考核指标体系 市环保局
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予以推广 市建筑工务署
134 加强对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整治力度 查实雇用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的施工单位,将施工单位名单提供给市建设局 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
将车辆所属施工单位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市建设局
135 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整治力度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并将不符合文明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单位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市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市国房局负责采石取土工程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工程
市建筑工务署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政府工程
136 深康石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3月底前整治完毕并达到相关环境标准要求 市国房局
137 西部通道填海工程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报告 市建筑工务署
138 加强月亮湾片区停车场、货柜堆场(含临时停车场、堆场)管理 清理无牌照经营的停车场、货柜堆场(含临时停车场、堆场),7月底前完成 南山区政府
在月亮湾片区停车场、货柜堆场(含临时停车场、堆场)办理用地申请时,要求其实现场地硬地化 市国房局
139 月亮湾片区干道每天利用真空吸尘等先进清扫技术及时清除路面尘土 3月份开始实施 南山区政府
140 建设深圳市CFCs类制冷剂回收再生与储存中心 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 市环保局
八、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11项)
141 国家生态区创建 年底前拟定创建工作方案,启动创建工作 罗湖区政府 南山区政府 福田区政府 宝安区政府
年底完成创建规划编制 龙岗区政府
年底前完成验收 盐田区政府
142 生态风景林建设 年底前全市完成5183.6公顷生态风景林 宝安区完成1200公顷,龙岗区3238.6公顷,南山区200公顷,盐田区150公顷,福田区200公顷,罗湖区195公顷 各辖区政府
143 严禁陡坡种果和毁林种果,对在坡度超过25度的陡坡种果要严格执法退果还林 年底前龙岗区完成297公顷,宝安区完成227公顷 龙岗区政府 宝安区政府
144 全市采石场、取土场和裸露山体缺口的整治和复绿工作 年底前完成5家政府治理类石场(甘坑、长荣、坪地龙筋顶、坪地龙眼坑和南澳新大石场)整治复绿,对原5家企业治理石场(坪地石碧、横岗西坑、横岗大地、坪山永仁、南澳老虎头石场)未能完成部分由政府继续负责完成治理 龙岗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年底前完成麒麟山、姜公钓鱼、三坑山、横窝4处 宝安区政府
年底前完成2处(赤华超石场、深云石场) 市国房局
年底前完成裸露山体缺口治理工作 市水务局
145 布吉河流域上游和南坪路两侧水土流失整治工作 6月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省珠江整治年度任务
146 深圳湾15公里休闲带建设 年底前A、B、C段具备开工条件 市城管局
147 杨梅坑自然生态保护区(人工鱼礁)建设 上半年完成30%工程量,下半年完成40%工程量 市农林渔业局
148 鹅公湾人工鱼礁建设 年底前下达投资计划 市农林渔业局
149 森林公园建设 年底前羊台山森林公园具备开工条件,田头山、松子坑完成项目立项工作,三洲田、排牙山、凤凰山森林公园完成总体规划,清林径、铁岗森林公园完成划线工作 市农林渔业局
150 对已有的规模化企业化农业基地应进行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的产地和产品认证 年底前完成全市80%以上规模化企业化的农业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等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市农林渔业局
151 加强畜禽排泄物、化肥、农药污染的控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土壤环境的安全 对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全市规模化的重点农业生产基地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年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 市农林渔业局
九、热点民心工程(10项)
152 道路降噪改造工程 5月底前完成深南路路面修缮工程,6月底前完成新洲路、爱国路1、爱国路2、怡景路、商报路、景田路、景田东路、上步路、宝安路、梅林路、沙嘴路、八卦路、福田南路、沙深路、沙盐路、南海大道等16条道路路面修缮工程 市城管局
153 治理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滤液处理厂氨吹脱塔含氨废气 6月底前完成 市城管局
154 解决森帝木业有限公司工厂发展出路问题 6月底前完成测绘、评估工作并制定具体关闭搬迁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南山区政府
按照市政府审定方案实施,年底前完成生产线的关停拆除工作 市国房局
155 深圳市前海地区建设调和型绿地生态系统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并完成与建设单位的交接工作 市城管局
156 前海地区扬尘监测工作 对前海地区开展扬尘监测工作,每季度公布一次结果 市环保局
157 加强环境敏感区域的环保监测力度 对南头半岛和清水河环境敏感区的废气污染源排放口每2个月监测一次 市环保局
对南头半岛和清水河环境敏感区的垃圾处理厂每2个月监测一次
对清水河环境敏感区的臭气每2个月监测一次
158 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基地的环保监测,对石井、楼村、甲子塘、横东岭和江桥水库菜场的灌溉水和土壤定期监测 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 市环保局
159 动物园路排水管道工程 年底前完成 市水务集团
160 后海污水泵站除臭工程 年底前完成 市水务集团
161 登良污水泵站除臭工程 年底前完成 市水务集团
十、环境预警与监督体系建设工程(22项)
162 深圳市环境监管及预警系统 9月底前完成网格化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年底前建立GIS信息平台,完成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系统一期建设 市环保局
163 深圳市环境生态预警系统 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市环保局
164 加强属地管理、分级控制的突发环境污染应急能力建设 年底前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专项预案体系及应急组织机构;建立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并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完成第一批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各辖区政府
165 深圳水库周边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166 辐射事故应急演习 6月底前编制辐射事故演习方案,对应急人员组织培训;9月底前按照《深圳市辐射事故应急专项预案》,进行一次辐射事故专项演习 市环保局
167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建设研究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168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9月底前完成子站土建工程,年底前完成仪器设备的调试 市环保局
169 深圳港公共水域保洁 年底前完成东部垃圾回收船项目立项;进行东部垃圾回收船可行性研究 深圳海事局
170 海上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 年底前完成海上污染应急政府设备库项目立项及工程可行性研究 深圳海事局
171 海产养殖污染控制 年底前完成养殖容量调查,初步建立海上养殖区环境管理制度。对符合养殖规划的,上半年完成东部养殖容量调查,下半年完成西部养殖容量调查 市农林渔业局
172 近岸海域赤潮防治 年底前将全市海域立体在线自动预警网络建设纳入项目立项。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议书与项目预算编制等工作;下半年完成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 市农林渔业局
173 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重污染企业机制 3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建立环保联合监管机制;市环保局定期向相关责任单位提供重污染企业名单;市公安局在对名单内污染企业发放剧毒物品许可证,安监部门发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工商局对企业进行年检,市质监局在审核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市贸工局、各区贸工局批准来料加工合同延期时应要求有关企业提供有效排污许可证;每季度报名单内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情况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市安监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贸工局 各辖区政府
174 深圳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工程专项研究 年底前完成重点路段的噪声污染控制方案 市环保局
175 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研究基地建设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市环保局
176 环境资源测算课题研究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17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对有关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月底前向环保局报送2007年需做规划环评的规划名录;年底前规划环评完成率达到100% 市规划局 市贸工局 市农林渔业局 市发改局 市水务局 市交通局 市国房局
178 深圳河湾综合整治规划 年底前完成规划文本初稿 市水务局
179 深圳市蓝线划定 年底前完成 市规划局
180 深圳市排水管网规划修编 年底前完成 市规划局
181 严把排水设计报建关,加强排水报建及规划验收管理 上半年出台相关规定并严格实施 市规划局
182 南山区环境质量监控中心及配套在线监控点建设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南山区政府
183 宝安区事故性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年底前完善应急监测能力,应急监测仪器和项目通过相关的监测能力认证 宝安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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