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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对2006年度调解各类民间纠纷成绩突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通报表扬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6 生效日期: 2007-03-06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杭司[2007]18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下沙街道司法所:
  为认真贯彻《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深化我市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努力扩大工作领域,提升调解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现决定对紫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07家在2006年度直接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0件以上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通报表扬(名单见附件)。
  希望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发挥工作热情,努力多办案、办好案,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继续为打造“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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