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理顺本市住宿业管理体制,促进本市住宿业的统一规范管理和整体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将市商务局负责的住宿业行业管理职责交由市旅游局承担。调整后,市旅游局统一承担本市住宿业行业管理职责。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理顺本市住宿业管理体制,促进本市住宿业的统一规范管理和整体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将市商务局负责的住宿业行业管理职责交由市旅游局承担。调整后,市旅游局统一承担本市住宿业行业管理职责。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