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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06 生效日期: 2007-08-06
发布部门: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海府办[2007]80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华侨)农场,企、事业单位:
  《琼海市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八月六日

琼海市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为确保“十七大”期间我市广播电视的传输、播出安全,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使广大群众更好地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全省广播电视系统转星调整工作会议精神,从8月1日至8月31日,我市将与全国同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必须从政治、全局、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次转星调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顺利完成转星调整的各项任务,确保党的“十七大”安全优质播出,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到千家万户。
  二、工作任务
  (一)广电系统内卫星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安排
  市广播电视台、各镇(场)电台、转播台、有线电视前端的卫星接收设施转星调整工作要在8月14日前完成。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海南广电有线网络琼海分公司、各镇(场)广播电视站等部门,做好本单位系统内转星调整验收工作, 并于8月14日前将调整及验收情况上报市转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广电系统外卫星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安排
  我市尚未整合联网的有线电视独立网、博鳌官塘地区宾馆酒店的卫星接收设施转星调整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牵头,各镇(场)、博鳌、官塘地区宾馆酒店及相关单位配合实施。此项工作须于8月20日前完成。
  (三)广大农村百姓零散用户卫星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安排
  我市农村百姓零散用户的卫星接收设施转星调整工作要在8月25日前全部完成。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牵头,各镇(场)负责实施,并以镇(场)为单位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登记造册,报市文体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成立琼海市转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长特别助理、宣传部长邢福海任组长,副市长梁振功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610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财政局、教育局、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王诗钗局长兼任主任,符昕副局长兼任副主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转星调整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调整任务。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力度。技术服务是保证转星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环节,市文体局要组织专门技术队伍,进行技术培训,为基层提供技术服务,设立并公布转星调整工作服务热线电话,提供转星咨询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各地要加强对所辖地区转星调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转星调整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要建立逐级信息反馈机制,定期逐级上报调整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场),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等单位要加大卫星转星调整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有关媒体上,公告转星信息,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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