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卫发[2006]376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
根据2006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和《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杭卫发[2003]280号)要求,市卫生局专家组于2006年12月对萧山区城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进行全面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命名萧山区城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杭州市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萧山区
1、城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浦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宁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党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瓜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坎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余杭区
1、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崇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仓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径山(潘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中泰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仁和(獐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富阳市
1、环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春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永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胥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安市
1、锦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藻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湍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岛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高虹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桐庐县
1、分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旧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凤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德市
1、寿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大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梅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淳安县
1、姜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大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梓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屏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文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希望已命名为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各单位继续努力,为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