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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关于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30 生效日期: 2006-12-30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6]2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制定的《关于扎实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扎实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是工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我省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措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应对产能过剩挑战的根本途径;是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围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发展与调整相结合,在发展中调整,以调整促发展,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农业生产基础得到加强,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传统产业得到进一步改造,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为构建竞争力强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支撑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2005年我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7∶48?6∶38?7,其中信息、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3?9%,高新技术产业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5%以上。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传统轻纺工业不少产品档次偏低,重化工业发展不充分,省内产业配套能力不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市场占有率不高,制约产业结构升级的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经济快速发展遇到短缺资源、能源等瓶颈约束;个别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现象,加上全国性的大量投资所形成的产能将在今后几年集中释放,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明显加大,对我省产业发展构成了很大的压力;部分行业企业库存增加,生产能力闲置,陷入低质低价恶性竞争,导致价格回落、效益滑坡,亏损企业的亏损金额增加。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
  在当前国家继续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新形势下,必须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克服资源、能源等瓶颈制约,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为此,全省上下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的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扎实推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正确把握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正确处理质与量的关系,既要重视量的扩张,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又要重视质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坚持发展与调整的有机结合,以发展带动调整,以调整促进发展,避免大起大落,使结构调整最终落实到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上来。
  (二)坚持增量调整与存量调整相结合。合理引导全社会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以增量带动存量调整,增加鼓励类项目投资,减少限制类项目投资,禁止投资淘汰类项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利用全国过剩产能调整的有利时机,鼓励省内大公司和企业集团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加快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先进产能低成本扩张。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进一步提高优势产业集中度。
  (三)坚持技术进步和深化改革开放相结合。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我省工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不断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以改革增活力、以开放促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努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密切闽台、闽港澳合作,深化闽台产业对接,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与发展后劲。
  (四)坚持结构调整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产业结构调整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使经济发展、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五)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使企业尽快形成能对市场需求作出灵敏反应、自主优化配置资源的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引导,依靠市场机制与政府调节有机结合,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明确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与重点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引导固定资产投资,推进总量扩张与结构优化升级的协调发展;发挥我省比较优势,加快推进重化工业化进程,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比重与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提高关键零部件的自我配套水平,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能源结构,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特色突出、结构优化、自主创新、节约资源、环境优良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产业体系,探索在资源、环境、市场约束条件下实现我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新路子。
  (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
  1.以优势骨干企业为龙头,以特色机械装备产品为重点,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坚持自主研发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深化内涵与拓展外延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依托装备制造业的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壮大交通运输设备、工程机械、电工电器等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装备、基础零部件、环保设备和农业机械等装备,培育轻纺机械、建材机械等与我省部分产业集群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装备。不断提升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形成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特色装备机械制造基地。汽车行业,福州以东南汽车为龙头,扩大和提升闽台合作的规模和层次,加速与国外汽车集团的战略联合,继续发展轻型客车、轿车等乘用车,发展和提升汽车总成零部件产业,完善汽车制造产业链;厦门发挥“金龙”品牌优势,做大做强大中型客车整车,开发低底盘低噪音城市客车、高档轻型乘用车以及电子化、智能型客车;三明、龙岩等地重点发展载货汽车、专用车等。船舶行业重点发展具有特色、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促进出口船舶向系列化、大型化发展。工程机械行业,重点发展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路面机械、叉车、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和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等机械产品,提高产品智能化、可靠性和质量水平,完善配套体系。充分利用国外及台湾机械产业向大陆转移的机遇,积极吸引国外境外的金属模具、高档数控机床、塑料机械、纺织机械、制鞋机械、食品机械、建材机械、农业机械、电子专用设备等产业机械以及输变电设备、电机、发电设备等领域的大企业到我省沿海地区投资办厂,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沿海地区建立台湾机械工业园区。
  2?充分利用我省港口优势,大力发展临港工业。积极把握世界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内地重化工业向沿海地区转移的机会,充分发挥我省港口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大力发展石化、冶金、浆纸及电力等临港重化工业,把我省建成具有较强区域竞争优势的石化产业基地。
  石化工业。加快推进福建炼化一体化、厦门PX、石狮PTA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开工建设中化重油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引导石化产业中下游产品合理布局与区域分工。积极推进“炼化一体化”中上游产品及原料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带动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塑胶加工以及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高分子新材料、新型纺织原料等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以石化中上游原料为重点的湄洲湾石化工业基地、以芳烃系列等有机化工及其深加工产品为重点的厦门海沧石化基地以及福州江阴工业区的精细化工及其关联产品基地。继续调整化肥行业结构,提高高浓度氮肥比例。优化电力、煤炭资源配置,扶优扶强,逐步削减小氮肥生产企业。调整硫酸、磷肥原料结构,利用“炼化一体化”投产后的附产硫磺资源,改造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化的硫磺制酸装置,配套发展磷肥生产。
  冶金工业。充分利用我省的后发优势,以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逐步淘汰技术落后、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落后产品和生产工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适当控制建筑用钢材产量,加大生产用钢材比例,特别是板管比例,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精品钢材、特种钢材与钢铁制品系列深加工。要充分利用港口、水资源以及市场等比较优势,适应国内钢铁产业布局调整和转移的趋势,积极推动我省钢铁企业与国内外大型钢铁企业的联合与重组,共同投资建设临港大型钢铁基地。发展具有优势的高精度铝板带箔、工业铝型材。发展铜精炼及深加工和钨深加工产品。
  建材工业。水泥行业,严格执行水泥工业产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闽政文〔2005〕358号)及配套实施意见等政策精神,积极发展技术先进的新型干法水泥,加快淘汰机立窑等落后水泥的生产能力。加快推广散装水泥,支持在水泥消费集中区域发展一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通过资产重组和联合兼并,培育发展大型水泥企业集团,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增强综合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玻璃行业,重点发展优质浮法玻璃和多功能复合型深加工玻璃产品,推动玻璃加工的配套化、系列化。建陶行业,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墙地砖,开发自洁陶瓷、抗菌陶瓷等建筑陶瓷制品。石材行业,发展深加工、高附加值的新品种和新产品,提高石材加工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配套能力。新型建材行业,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支持开发生产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筑密封材料、建筑环保涂料等新型建材。
  林产工业。充分发挥我省森林资源和港口优势,倡导森林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鼓励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多次增值的高附加值产品,提高林产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和最终产品档次。加大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建设,鼓励进口木材和废纸,提倡扩大废纸制浆造纸,积极推进林纸、林板一体化进程。加快莆田秀屿港木材除害处理加工区、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华东(闽北)木材林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逐步将福建建成全国林产品的加工中心和木材集散地。人造板行业,重点发展精深加工系列产品及无污染、高稳定性、功能性、改良性人造板,加大木竹与其它材料复合的新板种的开发。制浆造纸行业,重点发展中高档产品,积极研发高得率低污染制浆技术,新闻纸朝低定量高性能方向发展,做大做强生产用纸产业,开发现代信息办公用纸、高科技工业技术用纸等产品,提高废纸回收利用水平。林产化工行业,重点发展松香、松节油、活性炭等系列精深加工产品和以红豆杉、雷公藤、三尖杉、黄栀子等森林植物为原料的生物制药。积极发展竹炭、竹活性炭产品,由发展工业用炭,向生活用炭、保健用炭、医药用炭等其他领域延伸;进一步开发天然香精香料、天然植物提取等高附加值林化新产品。木竹制品产业,重点发展木竹重组材、特色家具、木竹建筑构件以及木竹工艺制品。
  能源工业。把电力作为一个主要产业来抓,加快电力产业化发展步伐,推动能源多元化。引进优质清洁能源,建设燃气电厂;加快发展核电,改善电源结构;合理开发水电,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依托港口优势,优化发展煤电;支持规模化、产业化开发风电、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加快电网建设,加强省内电网网架结构,扩大与华东电网联网,推进与广东电网联网,参与华东、华南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因地制宜开展区域热电联产,提高能源利用水平。煤炭行业坚持统一规划、有序开发、宏观调控、关小上大的原则,完善规划指导,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能力,改善安全状况,加强环境保护,做好省外煤炭调入,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设等工作,推进结构调整,实现煤炭供应长期稳定和安全保障。2007年底前,全省淘汰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含3万吨)的矿井。
  3.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纺织、服装、鞋帽、森工造纸、农渔产品深加工等是我省传统的优势产业,应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防止污染、节约资源、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提高出口产品利润等目标,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升级。纺织业要发展多元化、差别化纤维,新型人造纤维;鼓励采用多种纤维开发混纺、包芯、包缠的特性纱线及交织、并织的高档特性面料,精梳、高支、细密纯棉产品和工业特殊用纱等新品种;推广应用双烧毛、双丝光、免烫整理、纳米整理、全电脑无缝内衣加工等针织新技术;积极采用印染整理新技术,增加高效优质、节能低耗、少污染的印染整理设备。服装业要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开发有绿色环保、生态保健等功能的高附加值服装,提升服装的品质、品牌和品位。鞋革业要发展新型鞋材、鞋面革、无污染胶粘剂,推广制鞋成套设备及各类高效辅机。农产品深加工要积极采用保鲜、膜分离、超临界萃取、辐射、纳米、超微粉等农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发展具有特殊营养功能的高能食品、营养强化食品、保健食品以及食用纤维、植物蛋白质、植物色素、食品添加剂等深加工产品,以适应更加个性化、多样化和高层次的市场需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4.重点突破,培育发展高技术产业。以福州、厦门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4个省级高新区为依托,大力推进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按照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和科技资源比较优势,实施分类指导、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战略。
  优先发展信息产业。重点推进信息核心技术研究,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技术和产品,加快建设国家级福厦沿海信息产业基地,努力推进我省从信息产业大省向信息产业强省转变,产业发展由外延型向内涵型、由加工制造为主向集研发、生产、服务、应用为一体转变,成为具有较强研发、设计能力的信息产业聚集带和闽台信息产业合作基地。顺应下一代互联网、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发展趋势,大力发展软件、集成电路和新型电子元器件,推进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数字视听产品和移动通信产品的升级换代,大力扶持发展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电子、微波通信、动漫等新兴产业,着力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提高核心元器件配套能力、产品附加值和技术档次,使信息产品在国际国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加大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服务和系统集成产业的发展。
  重点培育光电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环保产业、纳米材料产业、海洋产业。重点开发清洁生产、节水、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和装备,加快发展大气污染治理、城市及工业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大中型环保设备,培育发展以垃圾焚烧设备、污水处理成套装备等为主导产品的福州环保产业,以电除尘器、静电除尘器、高压静电除尘设备、脱硫脱硝设备等为主导产品的龙岩除尘设备产业,加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设备、电子与家用垃圾处理回收设备、人畜粪便处理与利用设备、机动车尾气净化器的研制。推动半导体照明、光显示器件、光通信、光存储、光输入输出和光电子应用产品的发展,加快厦门光电产业化基地、泉州微波通信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的植物资源和临海优势,发展生物农药、食品生物技术、生物医药、生物医学材料等生物工程产业,发展海洋生物制药、海洋风力发电、海水综合利用、滨海矿产及海洋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扶持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的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新的产业优势。积极发展纳米光电子信息材料、纳米吸附材料、纳米生物医用材料和纳米功能材料的应用和制备技术,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并产生新的产业群。
  5.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增强服务业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科技开发、金融、机械维修等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物流资源,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配送中心,推进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社会物流资源,推动发展第三方物流。进一步壮大厦门太古飞机维修、福安船舶维修等基地,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机械维修行业,推进企业机械维修社会化,降低维修成本。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一批为产业集群、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的电子商务示范网站。工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流通业重点发展以经销、代理为主的批发方式和直达供货分销方式,优化流程,提高物流效率。针对企业不同的生产阶段,发展对应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设计勘察、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设备租赁、抵押担保法律财务、广告会展、后勤服务等行业,进一步推进生产企业主辅分离。
  6.引导产业集聚与产业转移,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全省工业发展布局要重点培育壮大“一区两带”,即沿海临港新型重化工业区、闽东南现代工业密集带、内陆地区特色工业带。要以延伸产业链和壮大产业集群为突破口,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引导产业集聚,加强产业的空间整合,形成沿海一线、南北两翼及内陆山区等不同区域间协调发展的格局。
  沿海地区要以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为核心,依托沿海深水港口和向莆、赣龙厦、东南沿海快速铁路,福银、厦成、泉三、宁武、沈海高速公路等综合交通优势、重点深水港湾的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国外境外产业转移,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汽车、船舶制造、机械装备、浆纸及木材加工、冶金、能源等七大临港重化工业,同时进一步提升信息、纺织服装、建材等产业的技术水平,加快形成以三大主导产业为依托、以高新产业为纽带的闽东南现代工业密集区,加快建成海峡西岸制造业核心基地。内地主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充分利用山区的资源、成本优势和沿海企业的技术、管理、品牌优势,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重点发展资源和农产品深加工,做大做强山区特色产业。要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利用我国两大三角州、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促进产业链跨地区延伸,重点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产业配套,形成合理分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互动机制,拓展我省产业发展空间。通过产业集聚,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布局调整,提高产业结构层次,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
  四、认真落实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项目带动战略,以增量投入带动产业结构调整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落实项目带动战略,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加大对鼓励类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保障工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3〕6号)文件精神,对鼓励类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证项目用地。加强各级政府财政支持,对鼓励类重大项目建设可分别采用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形式予以支持,并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对未列入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允许类项目,主要由市场调节,企业自主投资,政府予以必要引导;对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对当前市场总量供大于求的工业产品,主要通过市场力量推动,扶优劣汰,同时辅以补贴及赎买等多种方式,实行“保人不保企业”原则,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要继续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的策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招商引资平台,策划生成一批工业项目,做好重大工业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每年开工、投产一批工业重点项目。
  (二)加快企业重组步伐,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
  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或企业集团,按照市场原则,对同类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提升产业集中度。支持中小企业与重点骨干企业建立产业配套,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现有污染严重、资源浪费、安全不达标、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低下的企业,实行收购兼并、联合重组或强制关闭停产。鼓励中央、省外优势企业和社会资本、跨国资本参与我省企业重组。要把国有资产战略性调整与企业重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企业重组中的引导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联合重组扩张,增强国有资本对战略性产业的控制力,鼓励战略投资者进入省内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可利用资本金注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带动、吸引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重大企业重组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在推进企业重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中的引导作用。通过各种积极措施,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大力开发和推广支撑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以企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为切入点,推动企业对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及其产品,特别是重点开发国内欠缺的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鼓励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动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促进科研技术产业化。充分利用“6?18”等项目对接服务平台,加强项目成果推介和对接工作,促成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88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允许其研发费用在当年度企业所交纳所得税税前扣除或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各级政府的科技开发等资金,应捆绑集中使用,用于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省及各设区市设立的创业投资公司以及市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公司应重点扶持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风险资金投向高新技术领域。加强对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管理。由国家和省政府核准或使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需要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项目业主应联合装备制造企业制定引进和消化吸收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或核准的重要内容。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经省有关部门认定后给予资助。鼓励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及装备,并支持省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实现本地制造。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或限制进口高能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
  (四)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大力推动品牌建设,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使我省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的总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围绕品牌创建工作,树立福建产品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闽货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鼓励支持强势品牌扩张,加强品牌保护,加快以产业集群为载体、以产品地理名称为标志的区域品牌建设,通过区域营销和区域文化建设,促进产业集群与区域品牌融合发展,推动从产品品牌向区域品牌转变,打造一批产业名市、名镇,充分发挥区域品牌效应,开拓市场,提高效益。建立国家级厂(内)机动车(工程机械)产品检测中心、国家级林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国家级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级纺织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跟踪世界领先水平的质量检测中心和研究开发机构,努力提升产品质量。
  (五)充分发挥“五缘”优势,推进闽台产业对接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及实施规划的“若干意见”(闽政〔2006〕18号、19号文)精神,积极推进信息、机械、石化等十大重点领域的产业对接,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台湾产业特点和产业转移趋势,策划一批闽台产业对接的招商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承接台湾外移产业。重点围绕台资企业的上中下游环节,积极引导各类内资企业与之配套协作,改善台商投资的产业配套环境,提升台资企业对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传导、带动效应。要着眼于闽台两地产业的良性互动,构筑对台产业合作的园区载体,积极引导各类产业对接项目向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等各类园区集聚。积极开展台商开发工业园区设立试点工作,鼓励台商自行投资开发,自行招商,以台引台,促进台湾优势产业向我省转移。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对台商投资项目优先审批核准、优先供地、优先融资,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等部门优先验放、优先办理证照。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台资投资的领域、方式、股比构成予以放宽,降低台商投资生产性服务业、设立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准入条件。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改进对企业的金融服务
  一是加强政策性金融对自主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凡是企业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等的规模融资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贷款;二是政府利用贴息、补助、担保等方式,引导商业金融机构资金投向,促使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三是建立新型的银企合作关系和协调机制,改进银企合作关系;四是增加对重大装备企业集中地区的银行授信授权,改进对重大装备企业的金融服务;五是整合信用担保资源,扶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争取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实行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建立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由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向全社会公告,以此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现动态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装备和产品采购项目,应首先采用自主创新产品。对企业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鼓励统一招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要增加自主创新评分因素并合理设置分值比重。经认定属省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且符合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应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购买,省重点基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单位购买首台(套)我省研制的重大技术装备,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助。属于一般用户的,政府可通过有关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或贷款担保。对于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采用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确定企业或研究开发机构,签订政府订购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考核验收和研究开发成果推广机制。
  (八)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正确政绩观指导经济工作。积极改革探索我省各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考虑地区的生产总值指标,更要有反映经济发展质量和经济结构、反映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程度、反映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的指标。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要有数字性指标,又要有定性的要求,并要考虑到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政府工作要求的实际,分门别类地设置考核奖惩标准。各级干部应自觉克服重速度轻效益、重投入轻产出、重数量轻质量、重外延轻内涵的倾向。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使我省走出一条投入省、产出高,资源能耗消耗低、产品技术含量与附加价值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产业竞争力强的经济发展路子。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二○○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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