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山东省齐河县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6 生效日期: 2006-12-26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现将《关于山东省齐河县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通报》印发给你们。这起案件虽属个别地区的个案,但反映出少数地方在事业单位进人方面仍存在着国家规定的进人制度不落实,凭领导人批条子进人的不正之风等严重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级人事部门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为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监督管理,明年人事部将把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把落实凡进必考情况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督查的重点之一,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检查和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以及执行有关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人事部将在适当时候到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监督人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山东省齐河县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通报

  今年年初以来,齐河县无业游民时国旗、王金来收受一些人的钱物,在有关安置工作的申请材料上仿造县领导人签字、加盖伪造的印章,齐河县人事局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和工作程序,依据伪造的县领导人的签字和印章,先后为33人办理了进入县政府有关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录用、调动手续。
  案件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山东省委、省政府对齐河县违规进人案高度重视,省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迅速查明了案情,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山东省人事厅迅速组织进行了深入调查,德州市委、市政府专门派工作组到齐河县督导处理此事,并责成齐河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目前,该案已经公安机关侦查完结,刑事诈骗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齐河县委、县政府对有关人员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决定给予负有失职责任的县人事局长李振海撤职处分;对违反规定进入事业单位的33名人员全部清退。
  这起案件是齐河县人事局有关人员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造成的,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用人,直接关系到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关系到党风政风建设,关系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各级人事部门要以此案为鉴,举一反三,严格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堵塞人事管理上的漏洞,坚决纠正进人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一、加大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力度,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到基层,严格程序,规范办理,真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考试录用规定,各级机关进人都要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坚决实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
  三、严肃人事纪律。严格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必须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进行,不允许凭个别领导批条子擅自进人。对违反规定擅自进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进人予以清退,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履行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监管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制度化的人事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监督机制;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完善机关考试录用工作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