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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质量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5 生效日期: 2006-12-15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各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各类质量管理先进获奖企业,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做好2007年我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函[2006]58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专业资格制度是从源头抓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国家实行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除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外,全国不再进行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有关人员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即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二、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的要求,凡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在其关键质量岗位,必须具备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
  三、质量人员持证(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是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重要条件。凡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家和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要有一定数量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质量工作,因此要做好有关考试报名工作。
  四、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市场准入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应积极组织质量人员参加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特别是在关键质量岗位上的人员,应要求逐步具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五、提倡面临就业并准备投身质量相关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级别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6月24日中级上午9:00-12:00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上午9:00-12:00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2006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时间:2006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资格审核地点: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倍安苑东里一区14号东院办公楼1408房间)
  联系电话:64928992、64926525
  3、凡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7年1月5日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完成报名手续,并于2007年6月19日至6月21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详细要求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bjpta.gov.cn。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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