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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6 生效日期: 2007-09-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卫疾妇[2007]62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局、团委、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上海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等精神,根据《关于开展中国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的通知》(国艾办[2006]54号)和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制订的《关于印发〈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181号)的要求,市卫生局、市教育委员会和共青团上海市委共同研究制订了《上海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廿六日
  上海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上海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认真做好本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181号)的要求,决定在本市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预防艾滋,共建美好校园”
  二、活动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
  在本市高校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大学生掌握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和技能,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和正确的性道德观,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大学生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
  (二)原则
  1、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坚持贴近学生实际,注重活动实效;
  3、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成立本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小组。由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卫生局、市教育委员会和团市委。
  (二)举办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由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卫生局、市教委和团市委共同举办,邀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艾滋病防治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出席。
  (三)举办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师资培训班。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由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方面专家组成的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师资培训讲师团;制定本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师资培训大纲,并于今年第三季度举办师资培训班。由市教委组织本市各高等院校按照培训大纲,每年在院校内逐级开展相应的师资培训(复训)工作。
  (四)在高等院校内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知识、生殖健康知识和性道德观教育等纳入院校卫生和保健选修课及专题讲座。有关大学医学院应当在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中率先开展以同伴教育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加大学生预防艾滋病的相关知识。
  (五)开展以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志愿者(以下简称“大学生防艾宣传志愿者”)为主体的宣传教育活动。以自愿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本市各高校内招募大学生防艾宣传志愿者,在2007年年底前成立本市大学生防艾宣传志愿者队伍,并通过一届传一届、一届带一届的方式,争取在各高校内形成一支长期、稳定的防艾宣传志愿者分队。建立本市大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活动机制,激发大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的热情,在鼓励志愿者开展“面对面”同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同时,积极走向社会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增加大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的社会实践经验,不断提高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六)开展“预防艾滋,共建美好校园”-校园巡回演讲倡导活动。市教委和团市委将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分组的原则,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组织大学生防艾宣传志愿者到各高校开展巡回演讲倡导活动。演讲倡导活动以国艾办、卫生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编写的《预防艾滋病学生宣传教育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为主要内容,结合学校开展的健康教育专题讲座、“青春红丝带”行动、“面对面”同伴宣传教育等活动,重点加强对入学新生的预防艾滋病宣传和教育。在开展巡回演讲的同时,要将有关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资料及时提供给各院校的校园网站,供在校学生自学使用。
  (七)举办大学生防艾宣传志愿者演讲比赛。结合“世界防治艾滋病日”和大学生防艾宣传活动,团市委和市教委将于12月1日前后,在本市各高校举办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志愿者演讲比赛。演讲比赛优胜者将报送参加全国大学生防艾宣传志愿者演讲比赛。
  四、活动经费
  本市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经费,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委员会和团市委纳入本部门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预算。市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通过中央转移支付、国际合作项目和市财政专项经费等渠道予以适当的支持。
  五、职责分工
  (一)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结合年度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求,对本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行协调和督导;负责组织编写、印制和发放本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师资培训大纲;负责协调市文化、广播、电视等系统对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报道和宣传;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年度督导和评估。
  (二)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按照本活动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师资培训大纲和《读本》等的要求,组织实施高校内大学生预防艾滋病知识培训,协调安排师资培训(复训)、巡回演讲倡导和演讲比赛等活动,做好“青春红丝带”行动和“面对面”同伴宣传教育等校内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和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大学生防艾宣传志愿者的选拔和队伍建设工作。
  (三)市卫生局负责提供本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技术支持,配合开展师资培训工作,协助安排现场活动和大学生防艾宣传志愿者的社会实践,积极支持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四)共青团上海市委负责本市大学生防艾志愿者的选拔和队伍建设工作,并做好志愿者的日常管理;负责按照本活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并开展“青春红丝带”行动和“面对面”同伴宣传教育等校内各项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共同组织开展巡回演讲倡导活动和志愿者演讲比赛。
  六、督导与评估
  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纳入艾滋病防治工作年度督导检查的内容,每年年初开展对上一年度本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督导与评估。
  市卫生局、市教委和团市委应及时收集整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活动信息,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每年年底前开展本系统关于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艾滋病防治专业委员会。自查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活动开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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