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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9 生效日期: 2006-11-29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6]250号

随着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市级机关大多建立了各自的网站,网上综合办公系统逐渐普及,全市网上审批平台已建成,审批系统正在测试中,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目前已经具备了推行“网上审批制”的条件。根据市委、市政府今年工作要点和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工作进程要求,将于今年12月进行部分业务上线调试和试运行,2007年1月1日正式实行网上审批。
  网上审批平台是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业务协同处理中心,是政府门户网站的后台支撑。网上审批平台主要完成政府内部、政府与企业及市民的审批流程,通过资源整合,将审批项目名称、需提交的材料、审批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及审批结果在网上公布;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将办事结果通过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实时通知申办人;建立资源共享和行之有效的监管系统,保障各审批项目、审批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行政审批,按时按质完成审批任务;建立数据挖掘机制,定制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网上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组织本单位实现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处理,推进依法行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这项工作,整合和优化现有工作流程,使全市的网上审批业务迅速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实施系统整合,坚持资源共享。除特殊业务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单独建审批系统,已经建好的业务系统要做好与网上审批平台应用系统的整合和连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正在建设的系统应当遵守即将出台统一平台接入规范;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连接,保障资源共享,杜绝重复建设。
  三、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做好业务定制和培训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平台建设单位(市信息办电子政务网络中心)将本部门业务准确的定制到网上审批平台上,做到既方便企业和人民群众又方便部门协同办理。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网上审批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工作。
  四、做好接入西安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的准备工作。市级机关统一互联网出口,统一安全管理,该网络是网上审批平台的网络支撑环境,涉及试点项目的单位,应当保障在试运行之前做好接入准备工作。其他单位在2007年1月底前完成接入准备工作。
  五、接入网上审批平台单位及时间安排。
  (一)试点项目:城市建设、招商引资方面的行政许可和审批。
  试点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市政管委会、市文物局、市公安局、市外经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等相关部门(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在企业基础信息系统未建成前应当提供相应的数据或接口)。
  时间:2006年12月4日-22日系统调试、培训。
  2006年12月23日试运行。
  2007年1月1日正式开展网上审批。
  (二)其余的行政审批项目2007年2月1日开始逐步接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各单位应根据网上审批平台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保障各审批项目、审批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行政审批,按时按质完成审批办理。
  联系人:韩淑梅 赵江涛 赵源
  电 话:87295153 87295991 87283590

200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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