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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3 生效日期: 2006-11-23
发布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市(县)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2002〕82号)精神,按照教育厅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为推动实施人才强省、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建立分层次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促进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发展全省教育事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我厅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即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2006年度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一)选拔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教育教学机构。
  (二)选拔对象:高等学校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选拔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选拔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或省辖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选拔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动作用,有较高的教学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扩权市(县)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主要选拔具体从事教研、电教、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业务人员。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或省级“555人才工程”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河南省“333人才工程”的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以及曾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者,不再推荐。
  (三)选拔名额:2006年度全省拟选拔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500名。推荐名额的分配按照2005年统计年报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数为基数计算,高校按每80人推荐一名,省辖市、扩权市(县)按所辖中小学等每500人推荐一名,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按每30人推荐一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候选人名额(见附件一)择优推荐,不得突破。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和中专学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选拔与管理
  (一)选拔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按照《河南省“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精神,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统筹规划,严格执行选拔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选拔程序:由各地、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选;确定人选名单后将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或//www.hadoe.edu.cn及《教育时报》上公示,入选人员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本人登记表审批后按推荐渠道返还存档。
  (二)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中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业绩、效益方面等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人选的考核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河南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的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者,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要取消资格,收回证书。每五年对人选核定、调整一次,以选拔和考核资料为基础,省教育厅建立人选信息库。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的人选中择优推荐第二层次(省级)“555人才工程”及第一层次(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单位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省教育厅报送正式文件,文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二)《“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2份。
  1、样表见附件二,表格电子文本可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2、《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得超过500字;不分段,不同内容可用数字序号分节。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以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三)上报信息数据盘(由各推荐单位按表格栏目统一录入,数据格式表从教育厅网站),请使用U盘拷贝。
  (四)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五)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等复印件1套。原件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审验并分别在各类复印件上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六)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三),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七)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1页复印件1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四),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表格请使用计算机打印。由相应的人事部门负责查验获奖证书、论文、论著原件并在复印件清单上加盖印章,经主办人员签字后上报。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0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单位。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人选材料还应注明所在省辖市或扩权市(县)。
  五、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
  (一)时间安排
  12月20日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平顶山市 周口市 安阳市 新乡市 焦作市 鹤壁市 巩义市 项城市 濮阳市 三门峡市 郑州以外高校
  12月21日 济源市 驻马店市 商丘市 许昌市 漯河市 信阳市 永城市 固始县 南阳市 邓州市 郑州以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12月22日 在郑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教育厅直属单位
  (二)报送地点:郑州市唐嘉快捷酒店(原省教育厅招待所)一楼120、122、123房间
  联系人:省教育厅人事处 杨学勇 刘根成
  联系电话:0371-65900117、 65952457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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