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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自查自纠整章建制阶段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06 生效日期: 2006-11-06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文号: 并环党组[2006]14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全市环保系统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方案》的安排,局党组及各单位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第一阶段中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思想动员、注重理论学习,开门整风纳谏,受到市整顿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为做好整顿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章建制)的工作,现将《太原市环保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自查自纠整章建制阶段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申维辰书记、李永林书记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讲话议精神和我局整顿《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申维辰书记、李永林书记关于在太原市机关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梁丽明局长关于做好环保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自查自纠整章建制的要求,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工作步调,对照精神,切实把本单位(处室)整顿工作抓紧抓好。
  二、结合实际,认真查纠
  1、根据李永林书记讲话精神要求及市整顿办督办、要求查纠的重点问题,结合环保系统实际,市局整顿领导组认真研究并确定了30个问题为环保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第二阶段查纠的主要内容(附件1)。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逐条对照,严格自查,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做出明确答复,简要说明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由“一把手”署名,于11月7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2、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在对以上30个问题查纠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单位(处室)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通过自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严格纠正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查找问题要结合实际,深入具体;各单位必须找到两个以上带有行业特点,突出、具体的问题,并认真完整填写《太原市环保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自查自纠自查报告表》(附件2),由“一把手”署名,于11月7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各单位(处室)逾期不报或所查找问题不符合要求的,要追究责任,通报批评;对查纠问题不力的单位要对“一把手”进行告诫谈话,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一条重要依据。
  三、整章建制,确保实效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各处室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要结合实际和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用管用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凡属有制度而没有执行的,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凡属制度不全或不完善的,要尽快健全和完善;凡属没有制度规定的,要及时建立明确、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使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边查边纠边见成效。各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整章建制后的主要规章制度务于11月2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一把手”是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具体抓,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查纠问题为主,整章建制为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处室)整顿活动的各项工作,并注意材料、信息报送和经验总结,处理好整顿活动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整顿活动和业务工作任务都要圆满完成。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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