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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废止报关预录入收费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30 生效日期: 2006-10-30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青价费[2006]198号

郊区各区县政府: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京发〔2006〕3号)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市郊区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需求,为全面开展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信息服务,缩小数字鸿沟,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建设本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推进 
  当前,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本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发展较快,各政府部门都在建设延伸到农村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并积极面向“三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工作,农村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分头推进,缺少统筹考虑,导致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比较分散,应用不充分,管理不到位,运行维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此,逐步整合农村信息化应用和信息服务工作,统筹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非常必要。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市信息办、市农委负责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通过统筹建设,有效发挥信息资源在农村管理和经营中的作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农村信息服务水平,方便农民查询农业生产信息、享受信息服务、体验信息技术、学习信息技能、提高文化素质,探索信息化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模式。
  二、试点先行 
  结合本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先期启动新农村建设市级试点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广大农村地区进行推广。 
  (一)建设内容。围绕“五个一”的目标开展建设,即接通一条宽带网络,建设一个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点,建立一个网站,组织一批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制订一套信息化工作机制。 
  (二)建设标准。 
  1、宽带网络接入。选择光纤、ADSL、无线等多种形式实现宽带接入,带宽不小于512K。 
  2、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点。与村委会、活动站、图书室等公共服务场所相结合,选择一个交通便利的固定场所作为信息服务点,要求服务点环境整洁、宽敞,能够满足村民上网需要,市相关部门为每个信息服务点配备至少5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建设小型局域网。 
  3、村级互联网站点建设。利用“221行动计划”信息平台的自助建站功能,每个村建立一个网站,实现自主更新和维护。 
  4、组织信息资源。市信息办、市农委负责统筹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各区县信息化工作部门、农村工作部门负责建设和协调本区县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延伸到农村使用。 
  5、村级信息化工作机制。试点村应制定信息服务站使用和管理制度,至少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使用辅导。有关部门应有专门计划对村级信息员进行培训,有条件的村应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 
  (三)组织保障。各区县政府统筹负责本区县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本区县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村级信息服务点的宽带接入、设备发放、局域网建设以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各区县农村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应用推广工作,将其纳入本区县“221行动计划”的工作体系之中,完成试点村在“221行动计划”信息平台(北京现代农业信息网)的会员注册工作,建立“221行动计划”信息平台村级互联网站点,发布相关信息,开展应用培训和应用推广;各行政村负责选定村级信息服务点的场所,配备信息员,负责村级信息服务点的日常工作。 
  (四)资源组织。在“221行动计划”信息平台现有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将农业科技资源数据库、农业专家数据库、电子图书和文化资源等信息资源通过平台进行整合,提供查询服务;市级相关单位以及各区县的相关部门联合,将市级和区县级的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娱乐等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延伸到农村使用,实现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 
  (五)实施步骤。2006年启动试点工作,各区县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推广。市信息办、市农委等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和验收,并正式授予“农村数字家园”。 
  (六)资金安排。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区县农村工作和信息化工作计划,保证相关运行维护费用。推进过程中可广泛筹集社会资金,积极鼓励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参与。市信息办、市农委对试点工作予以支持。
  三、注重应用 
  为充分发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服务“三农”的作用,应以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点为依托,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应用推广。 
  (一)信息发布。为农民和基层经济组织免费发布农产品供求、招商等各类信息,促进各项经营活动。 
  (二)信息查询。免费向农民和基层经济组织开放,为农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支持。 
  (三)信息咨询。加强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员的素质和信息分析能力,并免费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四)网上宣传。充分利用信息网络优势,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情况,产业优势,产品特征,自然资源,农村文化等等。 
  (五)网上办事。将政府各级部门的办事系统向村级延伸,方便农民办事,使农民不出村、少出村即可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六)农民培训。为农民开展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种养技术、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培训,方便农民体验信息技术、丰富农村生活、提高自身素质。
  四、总结推广 
  各区县信息化工作部门、农村工作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过程中的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互相配合,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本区县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信息化支撑。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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