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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支持沂源教育发展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8 生效日期: 2006-10-18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淄教办字[2006]108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沂源发展工作的意见》(淄发[2005]6号),帮助沂源教育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现就举全市教育之力进一步做好2006年支持沂源教育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支持沂源教育加快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支持加快沂源教育加快发展,是市委、市政府支持沂源、壮大沂源的重要举措和全市教育持续、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重点所在。自2003年市委提出举全市之力加快发展沂源建设以来,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沂源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于2004年局党委扩大会议上,相应提出举全市教育之力支持、壮大沂源教育,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资金补助、政策倾斜、爱心捐助、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对沂源教育安排和争取资金(实物)1487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沂源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快了沂源教育现代化进程,推进了沂源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沂源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同时,也应看到,沂源教育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支持沂源教育加快发展问题,目前在思想认识的提高、政策实施的落实、重点工作的开展等方面还不够协调一致,制约沂源教育加快发展的关键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势下,沂源教育的发展又遇到了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举全市教育之力支持沂源教育加快发展工作的新局面。
  (二)为了进一步做好支持沂源教育加快发展工作,市教育局从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我市教育的实际出发,坚持教育科学发展观,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为原则,围绕发展,突出一个“实”字,2006年将在前两年援助的基础上,通过采取补助、减免、引进等多种方式提供不低于650万元左右的资金(或实物)支持,力争使沂源全面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中段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所有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等建设达到国家配备标准,全面提高沂源县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合理配置农村教育资源,帮助沂源县完成以建设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为重点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同时启动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协调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从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市级地方教育附加等教育专款中安排资金用于扶持沂源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同时,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山区、沿黄乡镇开展教育对口支援的通知》(厅发[2003]92号)要求,积极协调沂源县和各对口支援单位的关系,研究落实援助项目和帮扶措施,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力度支持沂源县搞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教育、财政、计划等部门的支持,落实国家、省危改补助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沂源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同时协调市财政、计划等部门,在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等方面从政策上和资金上给予倾斜,确保沂源县完成2006年危房改造任务。
  (三)加快沂源县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远程教育建设的步伐。按照市委组织部门关于农村远程教育的规划,结合市教育、财政部门关于远程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继续对沂源县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远程教育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沂源县初步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
  (四)大力支持沂源一中的建设和发展,帮助沂源努力培植和发展优质高中资源。通过积极协调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力争从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等教育专项款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补助沂源一中的基本建设和内部配套设施建设。
  (五)巩固沂源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完善贫困生救助制度,彻底解决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的辍学问题。2006年市级“两免一补”补助资金继续对沂源县实行倾斜,继续提供一部分免费教科书,确保沂源县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校在校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支持沂源县搞好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解决沂源县农村中小学课桌凳自带、自购和破损严重等问题。继续从市直学校中调剂一部分教学设备和设施,用于装备沂源县贫困乡镇的中小学,帮助沂源县所有学校的实验室、图书馆(室)等建设达到国家配备标准。
  (七)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沂源县提高师资水平。一是积极引导、支持应届大学毕业生到沂源县就业,为大学毕业生办理档案代理,即人事关系由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二是支持、协调沂源县与其他区县及市直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进行对口扶贫。
  (八)加大对沂源县教师教育的倾斜力度。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县里建立学习与资源中心;二是定期组织市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为沂源县中、小学教师举行讲座;三是继续免费组织对沂源县高中教师的新课改培训和指导;四是部分减免沂源山区乡镇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九)加大对沂源县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力度。每年市教育局定期组织省、市教育教学专家对沂源县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沂源县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十)加大对沂源县教育用品统管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在学生装、作业本、公寓用品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十一)大力支持沂源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沂源县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帮助沂源县办好县职教中心,重点建设好特色专业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争创全国千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沂源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十二)进一步加强对沂源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继续采取联合的方式,建设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全市中小学生活、生产供应基地。
  (十三)充分发挥市教育局、市属学校地域和资源优势,积极为沂源县教育发展提供招商引资信息,通过各种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规模,以推动沂源县教育的快速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举全市教育之力支持沂源教育、加快沂源教育发展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2006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及所属单位,要在市教育局支持沂源教育加快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努力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OO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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