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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萍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8 生效日期: 2006-10-18
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萍府办字[2006]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06年萍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十八日

2006年萍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科学评价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绩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萍乡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发〔2006〕5号)及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向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下发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2006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一、考核原则
  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求真务实,以考核促监管”的原则,通过考核,促进各县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考核内容
  2006年萍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所确定的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三、组织方法
  考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任组长,相关部门派员共同组成考核工作小组,采取实地抽验、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听取当地政府对2006年萍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汇报,查看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制度、会议记录和有关部门相关监管档案等,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检查食品安全状况,深入农贸市场实地抽取样品检测等。
  四、时间安排
  1、2006年10月下发考核工作方案;
  2、2006年10月下旬由市农业局组织对各县(区)所在地的农贸市场进行蔬菜采样(具体抽样方法由市农业局制定), 11月上旬上报检测结果;
  3、2006年11月中旬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4、2006年11月底前集中信息、整理、分析,完成考核工作,并通报考核结果。
  对各县(区)进行考核的具体时间及考核组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前,各县(区)牵头单位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2006年萍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2、各县(区)于2006年10月底将以下情况汇总上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1)食品生产企业数及列入生产许可的28类食品企业生产企业名单;(2)食品流通领域经营(批发、超市、零售)企业数及大中型食品超市企业名单;(3)学校食堂、餐饮企业数及实施B级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企业名单;(4)2006年食品案件发生数及查处情况(含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联系人:陈辉;联系电话:6777973;E-mail:lyhjxp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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