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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铝土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8 生效日期: 2006-10-18
发布部门: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巩政办[2006]43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铝土矿开采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我市铝土矿山现状,市政府决定对我市铝土矿山进行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巩义市铝土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巩义市铝土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市铝土矿山开采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要求,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非法开采,实现我市铝土矿山依法有序安全开采。
  二、工作目标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办矿审批条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证照手续完善一家,批准恢复生产(建设)一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及边建设边开采等违法行为,促进铝土矿资源开采秩序根本好转,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卢书选  市政府副市长
  武志亮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霍文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邵路贤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跃增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红雷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郝身健  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素蝶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贺志军  市经委副主任
  李明凡  市公安局副政委
  王忠臣  市工商局副局长
  魏国强  市电业局副局长
  吴智有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郜舒适  市环保局副局长
  祖世泉  市质监局副局长
  袁保洲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学范  涉村镇副书记
  张学全  西村镇副书记
  宋 卿  夹津口镇副镇长
  张应超  鲁庄镇镇长助理
  巩义市铝土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整治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邵路贤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中层干部参加办公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巩义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巩政〔2006〕15号文)和《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探矿采矿活动的通知》(巩政〔2006〕39号文)的要求,根据我市铝土矿山分布的现状,我市已将西村镇、涉村镇、鲁庄镇、夹津口镇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上述各镇要成立铝土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加强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依法完善手续,加强源头管理
  资源整合后的铝土矿山要积极到国土、工商、环保、公安、电力、安监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各部门要优先限时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企业说明理由并及时报整治办公室。
  各铝土矿企业要依据开发利用方案设置生产系统,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照开发利用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对每个铝矿企业的生产系统逐一审批,确定每个矿井井口、矿坑中心直角坐标,对于符合条件的矿井、矿坑予以保留,市政府将予以挂牌明示。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矿井矿坑,先由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取缔,取缔不了的报告当地镇政府,由当地镇政府按照《巩义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巩政〔2006〕15号文)的要求取缔到位。
  资源整合后的铝土矿山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得进行开工建设,凡拿到省市颁发《开工建设审批书》后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基本建设完工要取得省市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生产,安全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入生产,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各相关镇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加大宣传力度,要让铝土矿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认识到非法采矿的危害及处理的严重性,从根本上扭转他们的思想,督促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铝土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镇及有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铝土矿山安全生产问题要认真追查,依法严肃处理,对死灰复燃严重,整治不力的矿区的有关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4、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执法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针对目前我市铝土矿非法开采普遍现象,市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已会同相关镇政府对所有铝土矿下达停产整顿决定书,并对所有铝土矿矿井一律上锁。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对砸锁、揭封条、顶风违法组织生产的,要坚决给予打击处理。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在各镇设卡路口没收非法开采外运铝矿石,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下列职责: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严厉查处非法矿点爆炸物品来源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工商部门要依法查扣非法采矿的设施、设备;
  国土、质监、物价等部门要对所采矿石数量、等级、价值等作出鉴定并出具证明供司法部门责任追究使用;
  电业部门负责切断供电电源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违规供电人员的责任;
  监察部门监督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在整治工作中,为铝土矿非法生产提供爆炸物品和生产用电及其他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安监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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