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13 生效日期: 2007-10-13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大政办发[2007]14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企业商标管理、实施商标战略,有利于推动我市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织生产经营,有利于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促进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政府重视、企业积极、部门协调、社会关注”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努力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地域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高、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商标,建立起商标引领经济增长的新经济模式,推动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面加强企业商标管理工作
  (一)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建设国家新兴产业基地的目标规划,重点推进体现大连新型现代化城市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生命科学、医药健康、软件开发、电子信息产业商标;体现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特色的港口物流、新型商贸服务业商标;体现大连特殊自然条件的农产品、海产品商标;体现大连先进装备制造业、船舶制造业、石化行业基地特色的产品和服务商标;体现大连轻工服装产业特色的服装、家具等产品和服务商标;体现大连最佳旅游城市特色的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商标。力争在5年内,使我市新创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7―19件;省著名商标发展到380件;市著名商标发展到400件。
  (二)优化服务,培育品牌。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审查与便捷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依法严格推荐认定驰(著)名商标的条件和标准、规范推荐认定的程序和办法、明确推荐认定的工作途径和工作方式的同时,进一步转变思想、创新服务,广泛利用网络、电子邮件、广告宣传等多种快捷方式,向社会和企业宣传商标战略,加大对争创驰(著)名商标品牌的培育指导力度,按照“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做强做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培育梯队。年内,建立我市中国驰名商标培育梯队20件,并力争推荐申报8件;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梯队5件,并力争推荐申报2件;建立辽宁省著名商标培育梯队40件,并力争申报35件;建立大连市著名商标培育梯队60件,并力争认定40件。
  (三)完善政策,大力扶持。进一步加大对争创驰(著)名商标的政策扶持和执法保护力度,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继续坚持现有推进商标战略鼓励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关奖励细则;对成功注册并使用大连地区地理标志商标的给予重点奖励;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对大连市著名商标给予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科技研发、科研成果转化等途径增强商标的核心竞争力,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自主创新驰(著)名商标产品,准予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计划。
  (四)严格管理,加强保护。建立企业商标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统计和评价体系,确保企业用于商标研发和宣传的经费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企业商标投入、商标管理机构、商标管理效果等列入政府对国有企业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任期内商标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工商、质监、知识产权、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分工配合,严厉查处打击各种假冒行为和侵犯商标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营造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商标保护软环境。
  (五)树立典型,梯次推进。要充分发挥驰(著)名商标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创建经验,树立行业典型。按照做大做强驰(著)名商标、凸显区域和行业优势商标、提升个性品牌、打造系列品牌、形成群体品牌的工作思路,以冰山、七星、创世、华丰、瓦轴、咯咯哒、珍奥、獐子岛、瑞泽等中国驰(著)名商标企业为第一梯队,创立国际强势品牌,重点做好品牌的提升拓展工作;以路明集团、冶金轴承、棒槌岛海产、北方电器、美罗药业等实力较强、商标知名度较高的企业为第二梯队,创建中国驰名商标,重点做好集中突破工作;以有规模、有实力、有强劲发展势头的市著名商标企业为第三梯队,创建辽宁省著名商标,重点做好培育跟进工作;以具有地方特色、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为第四梯队,创建市著名商标,重点做好商标使用管理工作;以具有我市人文地理特色的特有产品为研究课题,积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其他普通商标,夯实我市商标战略发展基础。
  (六)广泛宣传,提高意识。搭建以“商标战略宣传年”为载体的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商标注册、运用、保护为核心内容的形式多样的商标法律宣传,增强企业和社会的商标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工商干部和驰(著)名商标等企业负责人及商标管理人员的商标法律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使工商干部能够精通并准确执行商标法律,进一步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企业家能够知晓并自觉遵守商标法法规,懂得用商标战略开拓和占领市场。
  三、切实加强对商标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王承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姜丽华、市工商局局长李德和为召集人,市经委、科技局、财政局、信息产业局、农委、海洋渔业局、商业局、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资委为成员单位的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联系电话:84358507),于喜寿兼办公室主任。
  各地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将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作为推动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保持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信息畅通和日常联系。
二00七年十月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