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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09 生效日期: 2006-10-09
发布部门: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余府办字[2006]110号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全力打造网上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适应市政府政务公开、职能转变和为社会服务的需要,根据《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参评迎检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字〔2006〕87号)等文件精神,由市政府办等部门组成的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督导组于9月上旬对全市61个市直部门的网站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网站数量显著增加。建成开通的网站由原有的18个增至61个,政府网站群基本建成。二是网站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网站信息更新更加及时,信息栏目更加多样。三是网站功能大幅提升。大部分网站增加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等内容,方便了企业和社会公众办事。四是网站运维保障情况良好。部分单位加强了网站运维队伍建设,落实各种保障措施,保障和维护网站正常运行。但从总体上看,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和发展还很不平衡。
  ㈠优秀网站单位:(15个)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税务局、市监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信息化建设中心。
  本类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规范,网站结构、页面布局合理有序;网上办事项目拓展,各类办事指南信息全面、准确,查询方便;网上互动管理加强,初步具备交互功能;网站内容保障机制较完善,更新及时,管理规范。
  ㈡较好网站单位:(34个)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环境管理委员会、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市气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市供销社、市房产管理局、市粮食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贸局、市林业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信访局、市交通稽征分局。
  本类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基本齐全,网站结构、页面布局比较合理;网上办事项目信息比较全面;网站内容保障机制较好,时常更新;网上互动功能较弱,交互性较差(单向互动)。
  ㈢需完善网站单位:(12个)
  1、缺乏管理维护的网站单位(2个):市体育局、市规划局。
  2、无法正常访问的网站单位(10个):市物价局、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市新亚新协调办、市盐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邮政局。
  二、存在问题
  全市各政府部门网站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部分网站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网站结构简陋,页面布局无序、制作粗糙;二是栏目设置不合理、不规范,定义不统一,无关栏目、虚设栏目和缺设栏目问题并存;三是信息发布不全面,随意性强,政策法规信息不完整,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规范,动态信息时效性差,文体不规范,文字质量差;部分网站资料更新不及时,长期不进行管理维护,页面一成不变,功能严重缺失,信息陈旧过时,有的形同虚设。四是网上直接办事功能差,有的不具备基本的查询服务功能;五是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运行维护无保障。政府部门网站存在的这些问题,影响了政务公开和为企业、为公众服务,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六是网站建设投入不够,网站技术支持不足,工作人员不适应。一些部门对通过政府网站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等服务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导致对网站建设所需人力和财力投入不足,网络应用深度开发和运行维护比较困难。
  三、几点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政府部门网站是政府部门实行政务公开的主要媒体。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实行网上政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网站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确定目标,加快推进。认真分析本部门网站现状,实事求是地确定工作内容和目标,是搞好网站建设的前提。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加大投入,加快推进。要落实机构、配备人员,定职定责,把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快整改,检查验收。此次通报需完善网站的12个单位,须在今年10月20日之前对本部门网站的建设进行全面调整、修改,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督导组将在10月底进行第二次重点检查验收和通报。
  ㈡规范政务公开。一是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各部门都应当在网上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公开。通过设置相关栏目,将本部门重大决策、领导思路公开反映出来,让全市人民及时了解本单位的工作思路,增加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明确政务公开的时间。本部门下发的文件,原则上在文件下发后三天内在网上公布;政务信息原则上做到每日发布一次,及时收集,即时发布。三是增加政务公开的形式。开展网站的“网上直播”功能,利用网站平台在线演播本部门政务信息,充分发挥网络宣传范围广、时效快、成本低和互动性强的优势,展示政府部门形象。
  ㈢拓展网上办事。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提供在线服务的功能,方便群众到政府部门办理事务,提高政府各部门的办事效率,提升政府形象。一是公布办事项目及程序。设置“办事指南”栏目,公布具有为公众和企业服务职能的政府各部门对外办事项目及办事程序,方便市民办事。二是开展网上单向办公。设置“网上审批”等栏目,实现部分业务的网上单向办公,公众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办事和网上审批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现表格下载。各部门提供办事项目的相关表格,为公众提供下载服务。
  ㈣加强网上互动。一是加强互动栏目的维护与管理。建立公众投诉栏目,实现政府与网民充分的信息交流,方便公众办事,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受理网上投诉,及时办结回复。二是加强正确舆论导向的把握。加强网站论坛等交互式栏目管理,建立健全互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落实管理责任,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确保政治上不出问题。
  ㈤完善保障机制。各部门应加强对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站高效安全运行,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使网站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强化信息更新保障措施。明确责任,提出要求,保障网站信息资源,实现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资源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对本部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行督查,有效防止应上网信息的缺失和滞后,促进本部门网站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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