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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7 生效日期: 2006-09-27
发布部门: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丰都府办发[2006]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丰都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丰都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重庆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重庆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强化监督、科学监管的理念,全面整顿规范我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得到全面规范,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各种药品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药品市场秩序全面好转,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不断完善,监测水平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开展药品生产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1、认真开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跟踪检查,全面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使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严厉查处超范围生产、超剂型(规格)生产、未经批准擅自委托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药品生产质量。
  2、认真开展以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从业人员资质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规范。
  3、建立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重庆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细化监管部门职责、监督检查的重点和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保障药品生产质量。
  (二)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1、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柜台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和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
  2、加大对补肾壮阳类、抗上呼吸道感染类以及医用氧、拉入性三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的检查力度;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
  3、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发布违法广告药品品种的抽验力度,切实开展药品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有效治理“一药多名”的固疾。
  (三)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秩序
  1、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严禁代号处方,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2、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制性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须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提高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四)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重点查处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广告;在药品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医疗机构制剂违法发布广告、发布治疗性功能障碍等禁止发布的药品广告;未取得有效的广告审查文件、篡改广告审查文件或使用过期、失效、撤销的广告审查文件发布药品广告;药品广告不明显标示通用名称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8月底至9月中旬)。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其中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制定药品生产、流通环节整顿规范实施方案,县卫生局牵头制定药品使用环节整顿规范实施方案,县工商局牵头制定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9月中旬至2007年6月)。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2007年6月)。2006年12月底进行阶段总结,2007年6月底进行全面总结,各部门分别于2006年12月15日前和2007年6月15日前将阶段总结和全面工作总结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程晓阳任组长,县政府系统党委副书记秦大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陈少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公安局、监察局(纠风办)、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总结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由陈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县卫生局建立整治药品使用秩序工作组,县工商局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组,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建立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工作组,分别负责牵头相关环节的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建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切实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报县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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