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辽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3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辽政〔2006〕176号),辽宁葫芦岛八家子经济开发区(原名为葫芦岛市八家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八家子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 经市政府研究,八家子经济开发区归属建昌县管理。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