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6]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西安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对2006年申报的西安名牌产品和已到期的西安名牌产品进行了审查认定和复审。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思通”牌维思通等22个产品被认定为2006年度西安名牌产品;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利君沙”牌利君沙等71个产品符合西安名牌产品要求,继续保留西安名牌产品称号。市政府同意认定结果,现予公布。
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要继续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职能,加强对名牌争创工作的指导力度,要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和各行业协会,积极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帮扶和宣传工作,研究解决我市名牌战略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服务功能,充分调动、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使名牌创建工作获得快速发展。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名牌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以实施名牌战略,提升质量竞争力为主线,通过名牌树立企业形象,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加企业效益,推动我市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200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