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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琼海市委办公室、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1 生效日期: 2006-09-21
发布部门: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琼海市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琼海市“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琼海市委办公室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21日
琼海市“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6]30号)要求,为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的重要性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农民普法是普法重点工作之一,做好农民普法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琼海、法治琼海、平安琼海具有重大意义。
  我市共有188个行政村,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总数的70%,近年来,因“三农” 问题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呈逐年上升趋势,有的尤为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不稳定因素。目前我市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土地承包、发包、开发、使用权属纠纷突出。二是村务公开不规范,民主议事意识不强。三是农村争地、争林、争水、争路等问题较为突出,造成矛盾纠纷不断,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四是毒品问题依然严峻,涉毒犯罪、吸毒人员居高不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五是有相当一部份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对一些合理的利益诉求采取方式不当。六是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必需的法律知识得不到普及,法制宣传教育存在不少“盲区”。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要统一思想,不断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围绕我市“十一五”发展总体目标,以构建和谐琼海、法治琼海、平安琼海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全市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素质,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工作任务
  开展“法律进乡村”工程的主要任务:一是广泛深入宣宪法基本知识,突出宣宪法赋予广大农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及国家关于“三农”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深入宣传刑事法律、治安法规、禁毒条例等,以达到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三是广泛深入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承包、转让、买卖、农产品流转及森林、矿产资源、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广泛深入宣传与广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婚姻家庭、禁止家庭暴力、乡邻关系、民主管理、依法维权、合理诉讼、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五是广泛深入宣传以文明生态村、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的构建和谐乡村的重大意义。
  四、“法律进乡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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