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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农民工学习《建筑工人施工安全知识读本》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0 生效日期: 2006-09-20
发布部门: 江西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赣建安[2006]1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省建工集团:
  近几年来,全省建设系统按照省政府和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二年大幅下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中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一线作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我省近几年来所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中有近一半是由于农民工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造成。因此,强化农民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是今后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了强化对建筑工人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我厅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建筑工人施工安全知识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作为全省建筑企业培训工人的统一教材。现将组织农民工学习《读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高度重视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做好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的方法是“企业组织培训、服务基层班组、安监部门考核”,具体要求如下:一是各施工企业必须为每一作业班组最少发放一本《读本》,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可每人配备一本。二是各施工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好本企业的农民工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要服务到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及班组,在每一个工程项目部可成立农民工培训夜校等形式,利用空余时间、班前班后分班组分工种组织农民工学习《读本》,未经培训合格未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的不准上岗;在培训过程中要做好服务工作,不得收取农民工的任何费用。三是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将本项目部组织农民工学习《读本》的情况,上报到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检查本企业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目部切实抓好落实。四是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应检查各施工企业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的情况,加强考核,督促各施工企业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对不认真组织农民工学习《读本》的施工企业,应抽查其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应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的检查,对不认真组织农民工学习《读本》的施工企业特别是工程项目部,应责令限期整改,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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