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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2007年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15 生效日期: 2007-11-15
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萍府发[2007]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2007年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萍乡市2007年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

  为科学考核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2007年度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正确评价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绩效,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政府六项考核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加快发展与关注民生相统一的原则。始终将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同时更加关注民生,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的成果。
  2、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把社会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相统一的原则。既要加快经济发展,又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与发展,通过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4、坚持发展与环境相统一的原则。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节能、降耗、减排,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
  5、坚持全面系统与突出重点相统一的原则。考核评价既要全面、系统、准确反映被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到指标项目简练、数据来源可靠、计算方法简便,更要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重点目标,体现政府工作的导向性、前瞻性。
  6、坚持项目考核与民意测评相统一的原则。考核评价既注重项目考核,看数据,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还注意民意评价,重视人民群众对政府各项工作的满意程度,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
  二、考核内容
  六大考核体系共设置34个考核项目,85个指标,其中:
  “经济发展”设置成效、水平、后劲3个项目12个指标,并设粮食总产量和农业产业化1个加分项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设置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建设3个项目9个指标,并设新增造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森林防火实现“三无”3个加分项目;“社会发展”设置计划生育、受教育程度、人才状况、科技水平、城镇水平、文化事业、卫生事业、体育事业、其他事业9个项目14个指标;“社会稳定”设置安全生产、信访工作、群体事件、民意调查4个项目8个指标;“民生工程”设置就业再就业成效、养老保险水平、医疗保障水平和基层公共服务能力、落实义务教育各项政策和支助困难学生、人均居住面积及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落实状况、扶贫工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民生工程”满意度指数等9个项目37个指标;“政务环境”设置投诉情况、民意调查2个项目5个指标。
  三、计分方法
  根据指标性质的不同,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计分。
  1、动态性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将各县区的指标值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县区计100分,最小的计60分;其他县区,用公式:〔(本县区值-最小值)×40/(最大值-最小值)〕+60计算各单项的分值。对于万元GDP能耗、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非正常进京上访批次和人次、非正常进省上访批次和人次、非正常进市上访批次和人次、投诉率等逆指标,计算公式为:〔(本县区值-最大值)×40/(最小值-最大值)〕+60。
  2、控制性指标:控制性指标以未发生为满分,按发生数扣除一定数量的分值,扣完为止。具体包括的指标及扣分方法见下表:
  3、加分性指标:加分性指标以未发生或未达到目标为零分,按发生数或达到目标计算分值,最高为满分。具体包括的指标及加分方法见下表:
  4、获得市以上科技进步奖满分为4分,其中获得省及省以上科技进步奖得4分,市级科技进步奖每项得2分。列入市以上科技成果产业化满分为6分,其中列入国家级项目得6分,省级项目每项得3分,市级项目每项得2分。
  上列四个类别的项目在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监督下,由各主管部门(责任部门)考核计分。民生工程考核在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各责任部门进行考核评分。民意测评在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监督下,由市统计局独立进行。由其他部门考核的项目、指标及办法,由部门制定考评细则报市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四、考核程序
  1、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考评有关事项通知;
  2、应由县区提供的数据由县区填报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转考核责任部门,考核责任部门按程序对县区所报数据进行核查后,与市考核责任部门直接掌握的数据综合一并进行评分,核查程序和评分结果报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核查后的考评结果汇总排名,上报市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市政府确定后报呈市委。
  五、奖项奖金设置
  1、综合奖。设一、二、三名,对“六大考核体系”各项得分加权汇总排名(经济发展权数为2,民生工程权数为1.5,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政务环境等四项权数分别为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凡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等考核项目发生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综合奖参评资格。
  2、单项奖。分别设立“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工程”、“政务环境”六大考核体系单项奖,每个体系按得分多少依次排序评出一、二名。
  3、萍乡经济开发区分别比照县区排名、奖励。
  4、奖金。综合奖一、二、三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单项奖一、二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系统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考评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吴伏生任组长,市长助理李昌圣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效能中心、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房管局、市扶贫办、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组成。李昌圣兼任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刘芝明、市统计局局长江明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负责考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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