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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19 生效日期: 2007-09-19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深教[2007]356号

现将《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人:胡新天,电话:82105664)
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活动方案

   自2001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以课改实验为抓手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经过六年的改革实验(小学阶段多数区基本完成一轮实验,初中阶段完成一至二轮实验,高中阶段完成一轮实验),在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实施课改后的普高毕业生也取得了优异的高考成绩。为了总结几年来全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工作,交流、整合和推广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课改工作指导性意见,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内涵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于2007年9月起,在全市广泛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总结与经验交流活动,并于2008年1月召开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大会。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开展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活动,不能停留在行政管理层面或文字材料层面,必须深入教育教学核心领域,抓住实际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具体问题,真正总结出深圳课改实验的经验、特点和亮点,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一)在活动组织管理上,做到领导有力,部署周密,保障有力。要把总结交流活动作为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提高的有利契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保证人、财、物力投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在活动组织形式上,强调全员参与,全面总结,自下而上,从微观到宏观,从局部到全局进行总结。教育行政管理、教研科研、教师培训、教育信息技术等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都要积极参与,认真做好课改实验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工作。
  (三)在活动推进过程中,注意抓住反思、研讨、归纳、整合、展示、宣传、交流、推广等环节,防止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编造材料,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
  (四)要努力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通过课改总结与经验交流以及配套宣传工作,进一步坚定全市教育系统和全社会的素质教育信念,促进深圳教育在教育教学核心领域的理性整合与提升,为打造深圳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新优势、新特点奠定基础。
  二、活动内容、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明确了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并且把具体目标确定为实现“六个改变”。全市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总结与经验交流工作,要紧扣课程改革目标,以及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自我提升、教师培训),学校内涵发展等方面进行。
  (一)各区、各校、各学科全面开展课改工作总结、交流及成果评选等活动(2007年9月至11月)
  时间安排:2007年9月28日前完成部署,各区教育局分别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11月20日前,各区、各学科的总结、交流、评选、表彰活动基本结束。11月、12月,市教育局组织力量,在各区工作总结与经验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总结研究、整合、宣传等工作。
  主要任务及分工:
  1.课改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总结要求全面、简洁、突出亮点。内容包括:基本过程、主要数据、典型经验、典型事例、重要成果、心得体会、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等。各校可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就体现本校课改亮点的典型经验进行专门总结。各区、校在开展课改经验交流活动的基础上,将精选的典型经验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在全市交流、推广。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牵头负责,市教研室、教科所、高教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国民办协助,各区教育局教育科及各学校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落实。
  2.课改成果评选和精品汇编
  成果类型:优秀课例、优秀案例、优秀论文(论著)等。
  成果评选:各区、各学校精选上述各类成果,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可考虑聘请国内权威专家)进行评审,评出获奖等次,挑选出精品成果汇编成册。
  成果汇编:《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课例集》(分学科精选优秀课例,拍摄、制作成DVD光盘)、《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案例集》、《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论文集》。
  此项工作由市教学研究室牵头负责,市电教馆协助,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各区教研中心(教研室、电教站)及各学校积极参与,具体组织落实。
  3.课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
  分课改先进学校、先进校长和先进教师等类别。市教育局制定评选方案,确定评选标准、名额分配和推进办法,各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按分配的名额认真评选,层层推荐、报送。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基教处、市教研室、市教科所、计财处、高教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国民办协助,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各区教育局及市局直属学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课改成功经验宣传
  在全面开展课改总结、经验交流和表彰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策划媒体系列报道,市区教育网开设专题网页,重点宣传课改成功经验和做法,扩大课改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
  此项工作由工委办牵头,基教处、市教研室、市教科所、市电教馆、计财处、高教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国民办协助,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各区教育局及市局直属学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召开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大会(2008年1月)
  时间初定2008年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采用分会场和大会交流结合、专题研讨和大会总结结合的方式进行。
  1.课改经验交流
  内容为学校开展课改实验的典型经验。参加人员为学校管理人员。可分小学、中学两个分会场。由基础教育处统筹安排,各区教育局教育科协助组织实施。邀请教育部、省教厅有关领导和国内知名课改专家进行点评。
  2.课改专题研讨
  选择课改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主要目的是研究问题,制定对策,提出 下一阶段课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专题研讨,各调研小组介绍调研报告后,再进行研究、探讨。调研和研讨的专题如:
  (1)教师专业发展问题;
  (2)深圳市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现状及对策建议;
  (3)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的管理与指导;
  (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6)师生负担问题。
  调研工作由市教科所牵头,市教研室、基教处、高教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国民办、计财处共同参与,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确定调研专题,根据专题性质由各部门(各调研小组)分别组织开展调研,各区教育局及各有关学校积极参与、配合。要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性文件或指导性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后以市教育局名义下发。
  专题研讨会由市教科所牵头组织,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及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参与。可邀请国内课改专家到场指导和参与讨论。
  3.总结表彰大会
  主要内容:
  (1)对全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阶段课改工作指导性意见,由市教育局领导作主题报告;
  (2)区教育局、校长、教师代表发言(可从典型经验和获奖代表中挑选);
  (3)表彰课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为获奖成果颁奖;
  (4)举办课改成果展览;
  (5)下发有关课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或正式文件)。
  参加人员: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及课改专家出席;市、区教育局领导及有关处(科)室、业务部门负责人,全市中小学校长,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代表。
  会务工作由市教育局办公室牵头,表彰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课改展览由市教研室和体卫艺处牵头,课改工作指导性意见由市教科所、市教研室、基教处牵头,文字材料由局综合文字组牵头。上述工作由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各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协助落实。
  三、总结、交流活动建议
  (一)个人及学科组活动。重点组织教师进行课改实验工作回顾、反思和研讨。组织开展课改征文活动,教师参与《一线教师谈课改》征文活动,学生家长参与《我从孩子的变化看课改》征文活动,学生参加《学生眼中的新课程实验》征文活动。
  (二)学校活动。全面进行学校课改总结,重点就本校课改实验中的亮点、特点和矛盾焦点进行专题总结、研究。
  (三)市、区教育局活动。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表彰课改实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进行专项(专题)工作表彰。
  2.各区教育局提交课改实验书面总结材料,准备作20分钟左右的经验介绍发言稿,并制作演示文稿或录像片。
  3.编印课改论文集、优秀课题成果汇编。
  4.组织开展专题论坛活动,主要包括校长论坛、教师论坛等。
  5.策划和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媒体系列报道、教育信息网设立课改总结与经验交流专题网页、《教育访谈》广播电视系列节目(名师访谈、校长访谈、局长访谈、专家问答(电台节目等)、高层问答等。
  6.主题大会:包括成果展览,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内容。
  四、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另行制定。
200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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