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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23 生效日期: 2007-10-23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以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省政府要求的标准和进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加快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度,按照全市实施民生工程工作会议的要求,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决定于10月24日~27日对各县区第二阶段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各县区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各项政策和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十二项民生工程各项配套措施方案制定情况和民生办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民生工程资金配套、拨付、使用情况。1、省市配套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和使用;2、是否按政策规定对十二项民生工程足额落实配套资金;3、各项民生工程资金涉及到个人的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4、三项工程(危房改造、饮水工程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使用;5、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预算编制、资金落实发放情况;6、农村五保户、低保资金发放到户情况。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配套资金落实以及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等。四是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程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配套资金落实以及组织开展情况。五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程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配套资金落实以及组织实施情况等。六是危房改造、饮水工程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三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二、检查方法
  一是听汇报,主要听取县区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综合汇报,包括民生工程资金落实和使用、工程进展、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及工作建议。二是查看民生工程的实施方案(文件)、预算编制、有关制度及帐目等。三是走访群众,包括走访农村和城镇两类居民,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四是实地察看,主要是对已实施的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如农村饮水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以及有寄宿生的农村中小学等,进行实地察看,了解其工程进展情况等。每组对所检查的县区要随机抽查2个乡镇、3所学校、2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每村各5户)。
  三、检查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汇报材料要按检查内容逐项撰写,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工作建议等。检查完成后,各检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综述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于10月29日前报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工作由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检查分成3个组,第一组负责检查泗县、灵璧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刘成振同志带队,王甄(市劳动保障局)、夏荣(市财政局)、吴宁(市民政局)、李成(市教育局)、胡飞(市卫生局)参加;第二组负责检查??桥区,由市民生办副主任陆军同志带队,赵德宽(市财政局)、周瑞萍(市民政局)、刘春颖(市卫生局)参加;第三组负责检查砀山、萧县,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文英同志带队,孙忠善(市民政局)、马亮彩(市劳动保障局)、王涛(市财政局)、刘华(市水利局)、崔红星(市卫生局)参加。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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