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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餐饮经营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05 生效日期: 2007-11-05
发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商安[2007]3号

各区县商务局、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餐饮经营单位:
  最近以来,我市个别餐饮单位由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不落实,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造成少数餐饮单位连续发生煤气中毒、液化气爆燃等问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今年9月8日20时许,位于丰台区大红门附近的海星酒店烟道着火;9月11日晚,东来顺宝景店因通风系统关闭,导致部分客人煤气中毒;10月17日中午,黄村芦城天普太阳能公司职工餐厅因液化气爆燃,致使4名工人受伤。副市长陆昊针对天普太阳能公司餐厅液化气爆燃事件批示:餐厅是人员密集场所,爆燃事故要高度重视。要使全市更多的餐厅能够了解这些情况,汲取教训。
  为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巩固市政府177号《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市商务局年初“关于在全市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提高全市餐饮行业预防事故能力,遏制事故发生,做好餐饮行业秋冬季节火灾易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政府监管部门和各餐饮经营单位,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事故隐患事例,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安全宣传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横要到边,纵要到底,营造全社会参与并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例和秋末冬初风干物燥、火灾高发的特点,认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工作,对燃气管道、燃气储瓶间、烟道、灶具、配电室、用电设施和配电线路等涉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源头,认认真真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实实在在地开展好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整改要动真格的,不留余地、不留死角,不留事故尾巴。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消除事故隐患;要及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要确保安全设备、燃气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三、各区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要联合开展以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重点饮餐单位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特别注意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作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落到实处,通过媒体的宣传要使全行业和社会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对事故隐患整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和表彰。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以及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严肃查处,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市商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工作进行及时督查和指导。                           
  请各区县商务局于2007年12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报市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管处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
  联 系 人:张晋明 赵跃平
  联系电话:85163168 83970847
  电子信箱:bjzjm1950@163.com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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