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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阜阳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7 生效日期: 2007-09-27
发布部门: 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阜政办[2007]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事局《阜阳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阜阳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

  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推动“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安徽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精神,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以提高公务员政治素质为重点,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培育公务员精神,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实现阜阳新跨越,建设文明阜阳、和谐阜阳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人才兴市的实际需要出发,把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根据“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精神,确定教育培训的重点和内容,培养和提升公务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全面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2.坚持服务大局。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确定相应的教育培训专题,大规模的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
  3.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根据全市公务员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职位类别,不同职务序列以及公务员素质及能力特点,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把培训目标、培训内容、方式方法和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公务员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切实优化公务员队伍能力结构。
  4.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教育培训工作发展新趋势,树立现代教育培训理念,积极探索公务员教育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不断创新公务员教育培训模式、内容、方式方法和机制,做到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运用现代培训手段,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进一步增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使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遵循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5.坚持规模、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创造人人接受教育培训、人人提升能力的条件,保障公务员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加强教育培训管理,优化教育培训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全面评估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严格控制教育培训成本,合理利用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教育培训资源的效用。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五年内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使全市公务员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务员精神为核心的公务员道德素养得到培育和弘扬;以处理社会矛盾、构建和谐阜阳、依法行政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广大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得到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从整体上得到优化;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形成多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公务员教育培训格局;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政治素质。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教育培训,增强公务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加强统筹协调能力培训,努力建设“和谐阜阳”。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和谐阜阳”的要求,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建设“和谐阜阳”、提高统筹协调能力的全员培训,认真学习建设“和谐阜阳”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工作部署,强化和谐社会理论和政策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深刻认识社会和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从而充分发挥公务员在建设“和谐阜阳”进程中的率先垂范和统筹协调作用,努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3.加强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和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需要,在各级政府部门深入开展公务员通用能力、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和依法行政培训。通过培训,强化公务员服务意识,提高公务员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4.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在公务员队伍中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及相关配套法规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各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公务员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配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将公务员法知识作为公务员四类培训的重要内容,长期开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培训。
  5.大力开展经济知识培训,积极推动“工业强市”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强市”战略,以经济管理部门公务员为重点,在全市公务员中分别开展循环经济和工业经济知识的专题培训和普及培训。在公务员培训主体班次中有重点的开展有关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高技术产业、国防知识、统计知识、应急处理的相关课程。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适应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的需要,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使公务员牢固树立自主创新、结构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公务员发展我市工业经济的机遇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提升阜阳的工业经济水平、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提供人才保障。
  6.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提高执政为民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组织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政策、依法行政、经济知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知识等适应基层公务员工作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执行政策、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本领。
  7.围绕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四类培训。
  (1)初任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公共科目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率达100%。要突出适应性,通过培训,使新录用人员对机关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有所了解,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初步掌握本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为正式上岗做好准备。
  (2)任职培训。任职培训根据所任职务分层次进行,重点提高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等。坚持先培训后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通过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所需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的培训,为公务员履行拟晋升的职务打好基础。
  (3)专门业务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要实现专业化的要求,不同部门、单位公务员每年要接受1―2门专业知识培训。每个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履行的职能,确定专业课程,进行强化培训,使公务员精通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本领域业务方面的行家,有效履行职位职责。
  (4)在职培训。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务员要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在职培训要突出前瞻性,传播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重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公共管理知识、当代科技、循环经济、外语、计算机等内容,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每年在职培训完成率达85%以上。
  8.围绕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继续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根据机关效能建设和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需要,深入开展与公务员本职岗位工作相关的办文办会办事方法与技巧、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普通话与外语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9.围绕改善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继续开展学历学位教育。鼓励和支持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等学历学位学习,支持公务员参加其他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第二学历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把公务员培训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全市干部教育总体规划。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委组织部重点负责县处级及其以上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市人事局重点负责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机关各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专门业务教育培训工作。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同级机关部门的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二)整合资源,优化培训施教机构体系。有效整合运用社会培训资源,努力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质量评估制度,明确职能,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加大对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等机构的优势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努力形成覆盖广泛、渠道多样、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网络。
  (三)资源共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统一规范的教材体系建设。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结合的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尝试选聘兼职教师制,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同时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建立公务员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师资共享、优存劣汰的动态管理模式,形成一支忠诚公务员培训事业、熟悉公务员培训内容、具有现代培训理念和扎实专业技能、能够满足全市公务员培训需要的教师队伍。加强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积极选派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者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者培训班。建立公务员培训教材体系,树立精品意识,开发优秀教育专题课程课件。加强电子教材、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网上电子课件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形成特色突出,既统一、规范、配套,又符合不同系统、不同层次公务员实际需要的培训教材体系。
  (四)规范管理,健全公务员教育培训激励约束、办班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培训证书的管理和证书库建设,坚持持证培训。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德、能和工作业绩为主的导向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教育培训登记、通报制度。建立公务员培训档案,将公务员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公务员无故未完成当年培训任务的,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之前进行,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建立健全举办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公务员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培训法纪,坚决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保障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要根据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开拓创新,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和加强理论研究。树立现代教育培训理念,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实现个性化、差别化培训,积极推广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现代教学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效果。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公务员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增强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根据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在教育培训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探求和把握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开展专题科研、理论研讨活动,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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