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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司法局基层科关于做好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07 生效日期: 2007-09-07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司法局基层科
发布文号:

凤台县、各区司法局:
  为做好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司法所信息化应用工作。我科已于日前发出通知,各县(区)要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省厅将于近期对司法所网页信息发布及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帮教安置管理系统数据初始化录入情况进行点名通报。
  二、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各县(区)省级示范司法所申报名单要于9月10前上报市局基层科。市局将按《细则》要求组织初评,10月20日前我市将全面完成初评工作。省厅拟于11月份组织考核评定。
  三、社区矫正全面起动工作。目前尚未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县(区),9月底前必须召开启动会。10月20日前所有县(区)必须完成矫正对象档案的移交工作。省厅将于9月下旬举办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市局将于10月份举办全市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骨干业务培训班。
  四、安置帮教考核工作。按照《安徽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7年各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及《淮南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战役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年度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
  五、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和示范司法所宣传工作。目前,《安徽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审议,预计年内出台。为配合《条例》出台,省厅拟召开会议,表彰先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为《条例》出台营造良好氛围。
  要把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作为宣传司法所工作、展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大力宣传创建活动成效和省级示范司法所工作成绩,进一步扩大司法所的社会影响。及时总结、推广省级示范司法所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抓点带面,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上层次、上水平。
  六、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主题实践活动。创新形式,扎实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主题实践活动,及时总结、上报活动开展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典型。市局于年底组织验收。

淮南市司法局基层科
二○○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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