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学习十七大精神的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15 生效日期: 2007-11-15
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07]249号

各处(室)、队: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部署,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实际,从现在起到明年一季度,办公室党组将集中一段时间,认真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现将学习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七大的鲜明主题,深刻领会和把握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与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巨大成绩,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和把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深刻领会和把握新阶段党所肩负的崇高使命。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总体目标是: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进一步明确办公室的具体奋斗目标,提出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推动党组成员主观世界的改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上来,凝聚到全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勤廉型”机关上来;进一步巩固“大兴五种风气、争创五个一流”的机关作风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和保障服务等各项职能。
  二、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
  办公室党组的学习计划,按市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十七大精神的专题计划》(镇委宣〔2007〕82号)的要求进行组织安排。
  1.主要内容
  十七大的主题;十七大的理论创新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任务体系等。
  2.实施方法
  专题讲座。邀请省、市委党校教师、党员教育讲师团成员以及知名专家学者,采取集中上课的形式,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介绍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形势和任务,解答各种理论难点和热点问题。
  个人自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自学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认真学习十七大的报告和相关辅导读物,及时关注理论工作者的前沿研究成果。
  考察见学。组织党员干部赴党员教育示范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社会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实地考察学习活动,深化对十七大报告的理解与应用。
  座谈研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交流学习心得和工作体会,深入研讨十七大精神,以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学习效果。
  三、学习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办公室将成立十七大精神学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办公室系统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孙晓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秦双林、顾大福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蒋建新、徐海亮、施正中、吕舟,纪检组长连维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三处,王康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副秘书长、办公室各副主任(纪检组长)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分管处(室)、队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2.紧密结合实际。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重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力戒泛泛而谈。
  3.解决工学矛盾。每位党组成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十七大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在服务保障领导、综合协调部门工作的同时,统筹安排时间,静下心来多读书、多思考,确保学习效果。
  四、参阅材料
  1.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2.胡锦涛同志在和十七大江苏代表团代表分组讨论时的讲话;
  3.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
  4.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5.《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
  6.《十七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联合出版);
  7.李源潮同志在中共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
  8.史和平同志在市委五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