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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05 生效日期: 2007-09-05
发布部门: 河南省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漯林园办[2007]12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确立基本国策,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前提.在“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期间,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局“五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大力宣传林业园林绿化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城乡绿化成果,为依法治林深入开展,创建法制机关和创建滨河宜居型城市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是“五五”普法规划设置的各项内容。要深入宣宪法,宣传有关公民权利、义务和社会公德,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要突出宣传林业园林的专业法律法规,重点打击各种盗伐、滥伐、毁坏林木、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及擅自占用绿地、毁坏城市花草树木、破坏城市园林设施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治林护绿水平,促进和保障城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要大力宣传依法治理和法治机关创建方面的内容。大力宣传本单位和各个方面的依法治理和法制机关建设工作中的新实践、新经验;宣传“法律六进”实践活动中的新措施、新形式、新方法及取得的新成效;宣传在“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实例。
  三、宣传形式
  一是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认真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城市规划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诉讼》、《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五五”普法相关内容,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林业园林行政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平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二是要营造氛围,搞好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宣传栏、电子屏幕、板报大力宣传林业园林法规,营造全民参与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抓好基层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严格按照普法教育工作台帐落实普法教育工作,重点学习林业、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实行定期检查,阶段总结,考试验收制度,切实提高普法质量。
  四是要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法制宣传及林业园林专项治理等活动,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林业、园林法律法规深入社会基层,深入公众人心,为我市林业、园林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搞好普法宣传。局属各执法部门要围绕优化城乡环境,开展专项治理,采取各种措施,对我市的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宾馆饭店、游园进行专项整顿,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搞好普法宣传教育,要让群众知法、懂法、合法,规范生产与经营。
  四、保证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组织,摆上位置,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局属各单位要在坚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制度,真正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目标。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注重社会效果。要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围绕局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和谐漯河、富强漯河、平安漯河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的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城乡绿化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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