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发改环资[2007]483号
各区、市发改局,环保局:
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环保装备产业化及污染治理市场化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现结合我市情况,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安排专人负责本次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确保调查结果及时、客观、准确。
二、筛选本地区有代表性的环保装备研发制造企业、污染治理专业化运营公司(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脱硫除尘、工业各类污染专业化处理等)及造纸、纺织、钢铁、有色、电力、焦炭、建材等污染治理企业3―4家,按附件一、二要求认真填报。
三、按附件三提纲要求,编写本地区环保产业装备化及污染治理市场化情况报告,并按附件四格式填写本地区调查企业汇总表。
请各区、市发改局会同环保局于2007年10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市发改委(环资处)和市环保局(科技处),同时报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市发改委 周天军
电话:85911197,
市环保局 王大壮
电话:82870509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