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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22 生效日期: 2007-11-22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皖安办函[2007]16号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7〕49号),确保本次排查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排查工作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对照皖政办〔2007〕49号要求,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以便在组织、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市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信息报送的范围
  1.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参与排查的部门、单位的排查工作方案(或计划)。
  2.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的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材料。
  3.各市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材料。
  三、请各牵头部门、单位将以上材料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于2007年11月22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以便按皖政办明电〔2007〕49号要求汇总上报。
    联系人:李运龙
    联系电话(传真):0551-4672655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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