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首届中国汽车及零部件博览会有关展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01 生效日期: 2007-11-01
发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皖商机电函[2007]17号

有关市商务局/芜湖、合肥汽车出口基地/有关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
  首届“中国国际汽车及零部件博览会”将于2007年11月29日-12月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大会规定2007年11月26日-11月28日为进场布展时间。为了更好的展现安徽形象、展示企业风采,我省汽车零部件展区将采用整体布展的形式。经研究由安徽外贸展览中心(以下简称“外展中心”)承办本次博览会布展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布展
  临主通道的5个展位(3007、3018、3033、3048、3065)为特装展位,由外展中心统一设计布展。各相关企业可将具体样品摆放要求与外展中心协调。
  二、标准展位布展
  除特装展位外,其余展位均为标准展位,外展中心在大会基本配置的基础上做整体美化装修(不含布展道具)。
  大会提供的基本配置为:
  1、三面展板(无货架),楣板;
  2、洽谈桌一张,洽谈椅2把;
  3、射灯(100W)2只,电源插座1个;
  4、地毯。
  除以上基本配置外,如需其他道具,可向展馆申请租用(付《家具、灯具租赁申请表》),或委托外展中心提供道具(付展位配置示意图及《外展中心道具单价表》)。
  安徽外贸展览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路123号农资大厦5楼
  邮编:230061
  电话:0551-2650931  2650921 
  传真:0551-2650941  
  联系人:葛妮莎  13956093387 (总体)   shuangyu3387@163.com
      李 林  13956001074 (展位配置) wzzxlily@163.com
  三、展位费
  各参展企业将30%展位费(3900元/标准展位)于11月8日前直接汇至博览会组委会。
  户 名:通用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零部件展展位费)
  帐 号:00268518094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10-68991470
  各企业添加的道具费用与所委托的单位另行结算。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