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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0 生效日期: 2007-12-20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2007]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豫政〔2007〕28号),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行业、产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
  标准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目前国际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技术手段,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实施标准化战略是解决产品标准水平低、企业标准意识差、品牌技术含量少的重要举措;实施标准化战略,有利于用标准保护和发展特色产业,有利于用标准化手段优化产业结构,快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标准化战略也是在新形势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文化郑州、生态郑州、平安郑州、和谐郑州的重要支撑。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优势技术领域和我市支柱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提高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基本原则是: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国际接轨。
  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各级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大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坚持市场引导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为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坚持企业为主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国际接轨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面向国际市场,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标准化战略工作目标
  2007―――2015年,我市标准化工作要实现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实施体系;建立完善的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培育一大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群体,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
  (一)工业标准化的具体目标
  1.到2010年,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
  2.到2010年,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达18个以上;
  3.到2010年,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个以上,国家、行业标准10个以上;
  4.到2010年,使我市速冻食品、客车制造、氧化铝、冷轧精密钢带、机械制造、水泥、电线电缆、特种耐火材料等产业的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2015年采标率达到85%以上;
  5.到2010年,创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家以上,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家以上;
  6.2015年以前,争取使我市速冻食品、客车制造、冷轧精密钢带、机械制造、特种耐火材料等具有国际竞争优势产品的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7.2015年以前,在大、中型企业建立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适时推行企业标准化工程师制度。
  (二)农业标准化的具体目标
  1.到2010年,建立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制(修)订地方标准15项,制(修)订农(牧、水)产品等技术操作规范60项。小麦、大枣、玉米、大蒜、西瓜、蔬菜等优势主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5%以上;
  2.到2010年,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符合国家农业标准化的示范区10个以上,建立符合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的示范区20个以上;创建3―――5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区)、15个示范乡、150个示范村、1500个示范户。
  3.到2010年,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20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200个,国家农业良好规范企业(GAP)4家以上。
  4.到2010年,建立完善“两级三层”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和监督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到2010年,全市培育5家标准化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大型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同时对城区的农贸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实行标准化管理。
  6.到2010年,3-5个企业进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行列,3―――5个产品成为中国名牌、10个产品成为河南省名牌。大宗农产品安全指标采用国际标准比率达到60%以上。
  7.到2010年,地理标志产品总量达5个以上。
  8.2015年以前,建立完善符合我市特点、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体系、农业专业技术标准化服务体系、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服务业标准化的具体目标
  1.到2010年,服务行业全面执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2.到2010年,在旅游景区、电信、金融、现代物流、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商贸、餐饮、保险、商务等领域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15家以上单位创建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
  3.2015年以前,旅游、宾馆、电信、金融等部分行业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积极鼓励、引导、帮助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鼓励企业成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标准之中;积极承担申报国家标准的制定,承担国家标准科技项目,逐步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推动企业自觉运用标准实现技术领先和市场主导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大力提升技术标准水平
  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出口企业要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要把我市的电力电子系统、机械制造、新型材料、食品、农产品、原材料等作为采标工作的重点。
  加强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将我市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有条件的上升为国际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科技等发展计划。
  (三)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提升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
  工业企业要按照《企业标准体系(GB/T15496)》、《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继续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已确定为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省免检产品的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市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逐步成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四)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核心,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农业标准化方针,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一要继续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市级标准规范相配套的,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农业标准体系;
  二要建立完善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场)建设和管理,积极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示范乡”;
  三要利用农业标准化培育精品农业。通过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更多的“标准化农产品”、“河南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
  四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通过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完善,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经营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五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快采用农产品安全卫生限量指标、检验方法及动植物防疫措施等标准。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扩大农产品出口。
  (五)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
  把标准化的管理理念应用于服务业,在服务业开展标准化服务活动,创建标准化服务试点或示范单位。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文化、旅游、金融、商贸、卫生、通信、交通运输、物业管理和现代物流等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积极推动服务标准化星级评定活动。结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建设现代化物流商贸城等活动,不断拓展服务标准化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六)强化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有效性
  一要加大地方标准制定力度。以信息化建设、推进产业升级和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为重点,积极组织制定郑州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地方标准;二要加强企业标准管理。规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特别是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三要加强对标识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食品标签、化妆品标签、饲料标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全面推进和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积极拓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域,组织制定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积极实施国家质监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8号令),加强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建立健全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
  加快我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我市技术标准信息、检测以及预警系统的建设,由质量技术监督、科技等部门组织开发建设我市技术标准信息网,开发建设标准数据库,开展技术标准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综合和分析工作,为社会提供服务平台。在我市主要支柱产业如速冻食品、磨料磨具、铝工业、汽车制造业和主要进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系统,对我市产品主要出口国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情况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为企业主动应对国际市场变化提供支持。
  五、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郑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提出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及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关规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成立郑州市标准化战略技术委员会,聘请国家和省内行业专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抽调技术专家参加,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全市标准化工作目标、技术参数和措施建议,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相应成立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战略实施组织领导机构和技术机构,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当地的标准化人员队伍,选配得力的工作骨干从事标准化工作,具体负责各项标准的宣传贯彻、指导,督促标准的实施。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省、市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有履行标准化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实施。
  2.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
  全市工业、农业、文化、旅游、商务、卫生、安全和社会公共服务等部门要积极实施标准化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我市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制定标准化战略实施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作好全市地方标准立项、组织制定、批准发布和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受理标准备案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
  市农业部门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提出农业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等地方标准的调研和制定以及批准发布后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推广工作;加强对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技术指导;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部门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提出本行业服务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负责现代物流、商场、大中型批发市场等的标准化工作。  市旅游部门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提出旅游服务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负责景区内的公共标识、住宿、餐饮、商场、导游等标准化;指导各景区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标准为主,包括景区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确立我市标准化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立项工作,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建立实施节能减排方面的标准体系。
  市经委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在工业企业建立实施节能降耗方面的标准体系和各项标准化工作。
  市建委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提出建筑行业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和建筑节能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行业方面的标准化,并依法对设计、施工等环节建筑工程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过程中的奖励政策,并对符合奖励条件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市环保部门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提出环境保护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化。
  市科技部门负责指导帮助相关部门在标准化战略实施过程中的科技立项工作,并将所立项目列入科技奖励范围。
  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市政公用行业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行业方面的标准化。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商品流通领域中销售无标准生产的产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市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鼓励与标准化战略实施有关的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卫生部门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抓好食品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并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实施各项卫生标准和规范。
  市畜牧部门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畜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抓好畜牧方面标准的宣传贯彻,并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实施各项标准和规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围绕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和有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并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实施各项相关标准和规范。
  3.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奖罚,狠抓工作落实
  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严格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把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标准化人才队伍是标准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要构建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到2010年底,全市要建立起一支3500名既精通专业技术又懂得标准化管理的标准化专业技术队伍,各县(市)每年不少于100名、各区每年不少于70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分层次对标准化技术和管理人员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特别要从大中型企业和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中培养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使其成为标准化的中坚力量,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培养更多的国内、国际标准化专家。
  (三)加大标准化资金投入,保障标准化战略有序实施
  标准化工作要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保证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标准化项目资金,市人民政府将根据郑州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逐年增加标准化工作的投入,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政策导向和基本保障,市政府将标准化专项资金列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每年度不少于50万元。
  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研制,特别是承担重大产业研发项目和创新产品项目的单位,要把标准研制与科技项目研究同步进行,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转化标准进程,并实现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将先进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列入市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将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纳入市级科技进步奖范畴。对企事业单位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和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予以资助;对在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郑政〔2006〕12号)和《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建设的补充意见》(郑政〔2007〕122号)精神,具体奖励条件及标准为:
  1.建立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奖励80万元;建立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奖励50万元;
  2.作为新制(修)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的主要起草单位,且标准已经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分别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3.对承担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的主要单位或国家标准化示范项目的主要单位,市财政安排与国家下拨项目经费的1∶1配套资金的贴补,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10万元;
  5.获得“AAAA级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单位,奖励5万元;
  6.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国家批准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
  7.被授予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单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符合奖励规定条件的单位,应在获得认定的当年,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相关证书、文件等资料,统一报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以上奖励(补贴)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四)建立宣传机制,不断增强标准化意识
  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及新闻媒体要把标准化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针对技术标准的研制者、执行者、受益者等不同类型主体,加大对技术标准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力度;加强在标准研制、标准转化以及企业自觉采用国际标准方面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扩大技术标准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面;组织利用好“科普、科技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增加论坛、学术交流、公众普及等不同层面的相关内容,提高技术标准普及与宣传的档次和影响力。推出、宣传采标典型,形成广泛认知和选择采标产品的社会氛围,促进我市重点行业产品标准水平、质量水平的提高,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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