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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4 生效日期: 2007-04-24
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赣市府办字[2007]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进一步摸清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是省政府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省长吴新雄、副省长熊盛文多次批示,要求全面摸清各类土地的变更情况,特别是现有耕地、基本农田的准确面积,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各级政府签订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提供决策依据。省国土资源厅将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完成情况与今年各地建设用地审批挂钩,明确规定“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暂缓其建设用地的审批”。为按时完成我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确保全市各地建设用地报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此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目的,在于掌握现势性的土地利用现状,摸清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数据。这既是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考核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重要依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调控的必然要求。这项基础工作做得好坏,将影响各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和考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建设用地报批等各项工作。全市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实施。各县(市、区)长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负总责,确保工作经费到位;分管副县(市、区)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土地利用调查工作的调度、协调;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力量,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所涉及农业、林业、果业、统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协同,确保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紧时间,确保质量。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总的任务是要在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调查2007年3月31日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全面查清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特别是耕地、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建立市、县两级土地利用台帐;以第一次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为依据,建立县(市)级土地利用初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以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为依据,建立县(市)级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库,并逐级汇总建立市、省级初始数据库、变更数据库。按省规定,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市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务必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严格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程序、技术规程、严把质量关。必须做到数据、图件和实地一致,要对本辖区内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得起检查和历史检验。对弄虚作假、篡改数据、造成数据不实的,将严肃追究政府有关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工作时限,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本县(市)的工作不影响全市汇总。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将暂缓受理其建设用地报批。
  三、加强调度,搞好协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工作调度,要主动搞好协调,加强对各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地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相关问题,要及时汇总报告。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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