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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7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10 生效日期: 2007-09-10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7]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2007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日
石家庄市2007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首善之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步骤
  自9月15日起到12月15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9月15日至9月2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9月25日至11月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
  (三)考核验收阶段。时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市,结果列为年终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在“石家庄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立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浩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齐惠明、市环保局局长李明国、市环保局副局长岳存义、苏庆春和张智华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畜牧水产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市法院、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等单位抽调组成。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机构,确定工作人员,落实部门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庄,落实到户,落实到田间地头。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青贮氨化、秸秆气化、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秸秆焚烧,使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落实责任,严格目标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临第一线指挥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要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县(市)、区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包机、包地块,明确责任,一抓到底。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将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做到领导指挥到位、检查工作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宣传指导到位。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市政府反馈情况。各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查实情,督问题,每天定时向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特别是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要采取召开会议、发布通告、悬挂规范性横幅标语、制订乡规民约、印发资料、广泛张贴布告、组织宣传车和宣传队下乡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目的、意义和有关科技知识。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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