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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妇女联合会、辽宁省大连市人事局关于积极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23 生效日期: 2007-10-23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妇女联合会辽宁省大连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大妇发[2007]41号

为贯彻落实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出台的各项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促进女性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推动和谐大连的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新成长的劳动力群体,是整个社会中充满活力、富于创造的群体,是我市现代化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新农村建设及产业结构调整所需人才的重要补充来源。未来几年,我市每年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将达到6万人左右,其中女大学毕业生约占50%以上,而当前女大学生市场就业率明显低于男大学生的状况依然存在。做好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和女高校毕业生本人的切身利益,关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也是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充分认识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性,同时也要认识到做好女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增强做好服务女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把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好,全面落实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工作,促进女大学生实现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就业政策环境。各级人事部门和妇联组织要密切配合,积极宣传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营造良好的就业政策环境。一是要积极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结合国家和省要求,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了“两个计划一个工程”,并建立起从市到社区的四级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这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创造了良好的就业条件和创业机会。各级人事部门、妇联组织要在全面理解掌握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发挥现有工作体系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向女大学生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和措施,用简单易懂的方式解释、说明政策,让女大学生知晓政策,指导和帮助女大学生用足、用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二是要大力宣传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要注意总结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做法和经验,通过新闻媒体、表扬表彰、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特别要宣传鼓励那些勇于通过市场就业、勇于在基层就业的女大学毕业生,鼓励更多的女大学生通过市场选择自己的成长发展道路。三是要积极做好政策跟踪服务。对目前已经就业创业的女大学生,要做好政策的跟踪服务,帮助女大学生协调解决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女大学生能最大限度的用好用足政策,实现高质量的创业和就业。
  2、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有效提高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各级人事部门、妇联组织一是要努力转变女大学生择业就业观念。通过举办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组织女大学生参加企业家创业讲座等活动,帮助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女大学生勇于吃苦,到基层到艰苦的岗位工作。二是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巾帼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巾帼培训学校等阵地,举办各类就业技能培训班,为女大学生、特别是困难家庭女大学生提供普惠制的创业技能等培训,实现技能促就业、能力促创业,提高培训后就业的稳定率和自主创业水平。市妇联将在妇女服务中心建立女大学生技能培训基地,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技能服务。三是要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通过开展女企业家与创业女大学生联谊活动、实施职业生涯规划、组织女大学生参加创业项目洽谈会、就业心理咨询、创业技巧培训、女企业家与女大学生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及邀请女企业家、女学者、大学生就业指导专家与女大学生现场对话等,为女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激励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同时,还要帮助有创业志愿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女大学生做好创业项目选择与论证,使自主创业成为女大学生实现就业的重要渠道。
  3、拓宽服务渠道,搭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各级人事部门、妇联组织要在努力开辟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方面下大力气,积极帮助她们实现就业创业。一是要鼓励女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推荐和鼓励女大学生参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到基层建功立业;积极鼓励和推荐优秀的在基层工作表现突出的女大学生在基层参与妇代(委)会女主任选举。二是要积极鼓励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对有志于自主创业、且具备一定条件的女大学生,各级人事部门、妇联组织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开展自主创业,协助她们开展项目论证,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带动更多女大学生就业。三是要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争取省、市巾帼再就业资金和推荐小额贷款等,为女大学生创业搭建融资平台,为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创造便利条件。四是要建立女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各级人事部门、妇联组织要注意设立符合女大学生就业特点的市、区市县两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特别是要在女法人代表的企业,设立以女大学生为主体的就业见习基地,为女大学生搭建提高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的平台。五是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特别是做好家庭困难女大学生就业的结对帮扶,为她们提供就业创业援助,促进困难家庭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
  三、密切配合,确保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事部门、妇联组织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一系列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合力推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扎实开展就业服务。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级妇联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和妇女的需求,把帮助女大学生就业创业与妇联开展的“巾帼建功”、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指导,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3、发挥优势,维护权益。各级人事部门、妇联组织要切实注重维护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利,杜绝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中性别歧视方面的问题,帮助女大学生协调解决就业创业中的困难,有效维护女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4、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开展女大学生家庭、女大学生创就业情况的调查,建立登记台帐,实施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情况,为开展有效的服务指导奠定基础。

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大连市人事局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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