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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12 生效日期: 2007-12-12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黄政办发[2007]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黄冈市“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市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减轻企业改制负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经省政府批准,我市被列为湖北省2007年“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市。根据商务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7年我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处理债务和企业改革相结合,政策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财政补一块,资产管理公司让一块,企业还一块”的方式,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发展,促进黄冈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试点范围
  企业范围:市直国有流通企业(商业和物资企业,不包括外贸企业,下同),黄州区国有流通企业列入市直国有流通企业试点范围。
  债务范围:上述国有流通企业在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大资产公司)的债务。
  三、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处置国有流通企业债务,逐步解决我市流通企业的历史包袱,化解银企矛盾,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增强国有流通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主要任务:核实核清国有流通企业在四大资产公司债务,认真做好拆包分析与分包处置工作,落实债务回购资金情况,确保完成试点的各项任务。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减债脱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杨智任组长,市政府市长助理郑乃新、副秘书长张新佳、市商务局局长黄耀雄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副局长方平武、市财政局副局长徐忠胜、市国资委副主任张恩福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方平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分工
  市“减债脱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重大事项;组织领导全市“减债脱困”试点工作;确定有关政策;对全市“减债脱困”试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核实国有流通企业范围和企业历史债务情况,协调国有流通企业和资产公司及资产管理部门的对接,与市财政局共同落实中央财政补贴。
  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国有流通企业和四大资产公司的对接,核实回购资金情况,指导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流通企业不良资产的分包和处置工作,并办理“减债脱困”项目补助资金前期所需证明、附件等材料的准备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不良资产打包处置成本的补助,会同市商务局落实中央财政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减债脱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市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减债脱困”工作对理顺企业债务,减清企业负担,推进企业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省政府对我市纳入试点地市非常重视,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积极工作,确保2007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人,明确目标,克服困难,做好和四大资产公司的衔接和沟通工作,落实债务回购相关工作。
  (三)抢抓时间,保证进度,增强紧迫感。“减债脱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措施,多种渠道,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企业债务的清理和回购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及时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保证我市“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推动我市国有流通企业的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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