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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运城市委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1 生效日期: 2007-12-21
发布部门: 中共山西省运城市委
发布文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中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引导监督、团结凝聚、组织协调的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近年我市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迅猛发展,成为全市社会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领域。适应这一形势,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切实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影响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推动了“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市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还滞后于“两新”组织的发展。突出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小,影响力不够大。在新的历史时期,“两新”组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将不断提升,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对于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保证“两新”组织积极健康发展,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把我市建成山西省新型加工制造业基地和高效生态农业基地,建成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率先崛起、文明和谐的工贸旅游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探索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开创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准确把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
  加强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两新”组织的发展,紧紧依靠业主和职工群众,整合各方面力量,一手抓党组织的组建,一手抓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全市“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要根据“两新”组织的特点,积极探索党组织具体设置形式、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方法,逐步建立适应“两新”组织发展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通过2―3年的努力,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两新”组织全部建立党的组织。2008年6月底前,要在全市所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2008年底前,努力使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都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两新”组织;到2009年,“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完善,2/3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工作目标要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和管理力度
  (一)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凡具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两新”组织,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三人的,在依托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创造条件的同时,可按照行业相近或地域相邻的原则,建立农村、社区、协会、园区、集贸市场、商务楼宇、龙头企业等联合党组织,把零星分散在“两新”组织中的党员纳入到党的组织之中。对流动党员较多的“两新”组织,可建立临时党组织。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改制为“两新”组织的,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对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按照“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的思路,同步组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既要理直气壮,态度积极,又要坚持标准,稳步推进。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
  (二)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推行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制度,切实加大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力度,不断扩大“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在选拔条件上坚持高标准。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既可以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退休同志中挑选,也可以由“两新”组织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在选派方式上坚持因地制宜。对于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选派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规模较小的,可以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联系若干个“两新”组织。在工作内容上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帮助“两新”组织组建党组织;指导“两新”组织发展新党员;在“两新”组织中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两新”组织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理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构建“属地为主、属业为辅、条块结合”的组织管理体系,使每个“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一般情况下,“两新”组织党组织由所在地的上级党组织管理。专业性较强、行业特点明显的,可归口具有业务指导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或协会党组织管理。跨地区的大型组织(集团)分支下属党组织,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管理方式。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可由市及县(市、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直接管理。
  四、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
  (一)明确工作职责。“两新”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两新”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对“两新”组织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关心、支持和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职工中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协调“两新”组织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两新”组织和社会的稳定;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要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中选优配强“两新”组织中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对于“两新”组织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临时负责人先行开展工作,再通过培养、调剂等办法逐步解决。业主党员任党组织书记的,应设专职副书记。党组织负责人的变更,必须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提倡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等途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两新”组织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内部选才、外部聘才、组织荐才”等多种途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适应“两新”组织发展要求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要采取有效方式搞好党务干部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要注重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要积极做好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从业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等各类优秀人才中培养、发展党员,努力使“两新”组织党员队伍真正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要树立服务为先理念,坚持分类管理原则,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完成工作任务,带头学文化、学业务,在职工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引导教育流动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四是结合“两新”组织实际,建立完善党建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党组织的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并不断探索和完善加强“两新”组织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创新活动内容及方式。要结合“两新”组织的特点,使党的活动为“企业需要、业主支持、党员欢迎、职工拥护”。应注重发挥党组织协调各方的优势,协调有关部门为“两新”组织发展服务,努力优化外部发展环境。应结合“两新”组织发展实际和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在“两新”组织中可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开展科技攻关、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引导党员学政治、学文化、学管理、学技术,激励党员在本职岗位发挥表率作用,争当推动“两新”组织改革发展的带头人。应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坚持把党的建设与“两新”组织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举办读书、读报、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增强党员与企业的认同感。应围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开展活动。坚持把构建和谐社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切实发挥好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运用沟通协调、说服教育、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维权和化解矛盾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在职工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应围绕开发人力资源开展活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人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的优势,为“两新”组织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各级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协调、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成员合力抓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党委成员联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确定1―2个联系点,并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加快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组建和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委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原则,设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专门机构,以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各县(市、区)要注重解决“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两新”组织生产经营正常的,应从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活动必要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无保证的,可通过建立地方党建工作专项资金,或从党费中给予解决。要建立地方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政府及有关部门与业主的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团结、教育、引导业主,积极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和场所,支持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一个新领域。各级各部门要针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大胆创新,积极实践,不断积累新经验,创造新方法,努力实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新突破。
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
200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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