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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16 生效日期: 2007-11-16
发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教德[2007]6号

各区县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
  近年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广大教育工作者按照党的教育方针,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坚持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首都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对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当前,职业教育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和“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建设创新型和学习型城市的历史使命,2008年北京奥运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为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带来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面临机遇与挑战,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职业学校的育人目标还没有完全与社会岗位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相结合;学生的文明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全国、北京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结合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和北京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行动计划2005-2010年》。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树立德育为首、育人为本、全员育人的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形成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特色,为社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业精神和适应首都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主要工作
  (一)课堂教学主渠道建设
  立足课堂教学,加强学科德育。充分挖掘利用各门课程的德育因素,从教学实际出发,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礼仪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和渗透在课堂教学中;在实习、实训和各种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职业意识、敬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感教育;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德育课程,推动德育课程教学改革,不断创新德育课教学方式和方法,探索符合学生需求的德育课教学途径;积极开发符合专业实际的校本课程,丰富德育课程的内容,完善德育课程体系;及时总结和交流德育课程教学经验与成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职业理想与道德教育
  突出以诚信、敬业、责任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结合社会、职业及岗位对人才的培养要求,建立和完善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德育培养目标和教育内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文明行为习惯;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通过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设计和具有职业特点的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服务社会的职业道德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确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
  (三)文明礼仪教育工作
  紧紧抓住奥运契机,促进首都职业学校学生文明素养的不断提升。按照全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情系奥运,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职业行为规范、岗位服务规范和学生专业素质基本要求、结合对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综合素质要求,将文明礼仪教育与奥运教育、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以学校礼仪、社会礼仪、国际礼仪为重点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开设礼仪课,大力开展文明礼仪示范校、文明礼仪标兵、文明礼仪进步学生评选活动。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探索研究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创设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发展性和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材开发和教法研究,积极创设条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选修课;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建立学生心理辅导档案,积累心理健康教育成功案例。
  (五)法制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研究探索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方法,不断增强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结合社会、职业和岗位对法律知识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推广法制教育先进经验,逐步实现法制教育规范化、系列化、科学化。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建立教育档案,制定教育措施,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六)学校文化建设
  高度重视学校文化建设,以师生为主体创造并形成共识的价值观念、办学思想、群体意识、行为规范,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通过活动行为、制度建设、环境建设;通过积累过去和现在有关体现思想道德教育内涵和专业特点的标志性铭言、人物、故事、实物等;以及举办感染力强、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专业技能大赛,体现职业特色、学校办学理念和精神,创设有利于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氛围。要在学校健康向上的文化熏陶中,让学生确立正确的职业目标,形成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念。
  三、措施保障
  (一)完善德育管理组织机构。各学校要加强德育工作的统筹,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党组织要发挥德育监督保证作用,形成德育管理干部、团队干部、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为主体,用人单位、家长和社区代表参加的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制。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要树立全体教师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优化德育队伍结构,更新德育工作者教育观念,掌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特点的教育方法;加强对学生思想状况的研究,探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规律,总结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经验;加强德育队伍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者深入行业企业及外出学习考察制度;积极开展争创优秀德育工作者活动,关爱德育工作者的身心健康,加大表彰力度,不断提高德育工作者的能力和素质。
  (三)加强德育科研工作。以科研为龙头引领学校德育工作,以科研为指导促进德育改革,不断实践、坚持反思、深入研究、认真总结,提高德育工作的科学性。要组织人员对职业学校德育的热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的调查、分析、研究、反馈、评价,研究对策总结经验,提高德育工作的科研成分。
  (四)建立德育工作指导和监督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完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工作到位。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估标准,针对本地区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实际应制定德育工作实施细则和学生思想道德德育评估办法,不断探索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综合评价机制。
  (五)主动构建学校与家长、社区、行业、企业的联系。积极主动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的作用,完善家访制度,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对学生家庭状况的调查与研究,不断提高家长的育人能力。选聘一些行业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辅导与指导,依托行业和企业的优势,形成职业学校德育特色。
  (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新闻单位、广播影视、文化、出版等部门的合作与支持,大力宣传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为学校德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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