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徐建发[2007]94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
近期,全省连续发生建筑施工塔吊倒塌事故,塔吊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无锡“7.22”重大塔吊事故以后,8月2日,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盐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楼工地,一台25TM塔吊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倒塌,死亡3人;8月8日南通市如皋港开发区“未来海岸”工地,一台40TM塔吊在顶升过程中发生倒塌,造成2人死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塔吊事故频发的势头,根据省建管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塔吊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苏建管质(2007)7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塔吊管理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立即行动
各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塔吊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塔吊的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本地区的塔吊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塔吊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全面检查,一个不漏
这次检查要检查到每一个工地、每一台塔吊。检查的重点是:塔吊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从事塔吊拆装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承包、转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从事拆装作业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拆装作业是否制定拆装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拆装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塔吊安全状况。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塔吊,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三、成立机构,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市建设局成立全市塔吊专项整治办公室,督促、收集、通报全市开展塔吊检查活动的情况。专项整治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吴桂飞
副主任:王建华、杨建勇
成 员:薛涛、卓立、范厚春、周雷、姜涛
各地主管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办公室,并于8月10日之前将组织机构和联络人名单上报市建设局。各地要将开展建筑施工塔吊检查的情况及时上报市建设局,从8月13日开始做到每日一报,由市建设局统一汇总上报省建管局。报送内容包括:各地开展塔吊检查的数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停止使用塔吊的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市建设局联系人:薛涛;联系电话:83908089;传真:83908090。
二○○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