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扶持我市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软件产业基地内的软件企业实行无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沙软件产业基地设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麓山高科技园内。对进入该软件产业基地内的以软件开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挂牌无费管理。挂牌软件企业只纳税,不缴纳行政事业性费用(建设项目报建费用另行规定)。各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一律不得到挂牌软件企业收费。
二、无费管理工作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市监察局、市物价局负责监督。凡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工商、税务登记证照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发《长沙软件产业基地无费管理企业证》。
三、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对无费管理企业进行一次审核,对不合格的软件企业,收回《长沙软件产业基地无费管理企业证》。
四、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到无费管理企业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可以拒绝交纳并可向高新区管委会、市监察局举报,由其予以制止和查处(举报电话:8806541,2227931)。
五、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七月七日